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一级伤残内容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要在医疗救治结束后,根据伤员的伤残情况来进行鉴定处理,后期的伤残赔偿标准也是基于伤残鉴定等级来进行认定的,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所需要支付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的一般是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私家小汽车,相应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也会时常发生。那么我们与您一起探讨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死亡赔偿标准,用法律术语来讲也就是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一、首先需明确的是责任对半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 赔偿项目?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 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出现车撞人的情况下,意味着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自然就需要由公安交警大队的交警介入,依法对事故做出相应的处理。而在追究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法律责任时,就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那其中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代理词?
      在您的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常见的一件事情了,因为驾驶人的不安全驾驶或者是违章驾驶的情况的话是非常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在进行权利维护的时候,我们选择以诉讼方式为之往往会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在诉讼中需要准备诉讼代理词,现在,的我们就来告诉你怎么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代理词...


·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诉讼费
      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诉讼费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销售类五险一金怎么交?
      一、销售类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按照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按照我们国家社会保险的规定,职工工资,是职工合法收入的总和,包括提成,包括加班工资,奖金在内。所以,销售类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包括了销售人员的底薪、提成等,实际缴纳方式,也可由企业与员工按照一定的方...


·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机动车的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许多的内容都需要经过机动车司法鉴定才能确定。为了避免机动车司法鉴定行业的混乱,我国专门出台了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来规范其司法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机动车鉴定及价值评估的术语和...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赔偿;无收人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进行赔偿。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


·一、自己摔伤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吗?
      一、自己摔伤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骑自行车自己摔伤算独立的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


·特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是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此时实际驾驶机动车的不一定就是车主,那么在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驾驶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 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