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例介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例介绍案例 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案情概要 申请人王某于2007年7月进入被申请人某中学工作,属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于2013年7月31日期满。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聘期考核不合格,通知申请人聘用合同到期终止,并为申请人办理了聘用合同终止手续,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应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因协商不成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认为,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目前并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故裁决对申请人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二、裁决要旨 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人事关系处理和人事争议处理应适用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三、案例点评 事业单位系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由于国家编制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用工存在编制内和编制外用工的差异。属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建立的是人事关系,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在程序上依照《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但在实体法适用上应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的,是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在目前国家并未对《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适用作出明确规定和解释的情况下,不宜作扩大解释,故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案中,申请人王某系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因目前国家有关聘用合同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中均未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对申请人的请求不予支持。对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凡是属于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执行,优先适用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的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与其编制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就是职工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案例的解读江苏省的市民可以多加了解一下,了解这些有利于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关系,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就可以更好的发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读如下: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于用人...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是否可以应给出判定的条件,属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所组织的一种检查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当然可供当事人解决的方式也比较多,其中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就是其中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现实中,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为你...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得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地方都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一、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1、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下面这些可以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


·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减缓的。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危害人们的人身安全,所以应该对工程的质量多加关注。国家专门制定了国家工程质量罚款标准,这个标准主要就是用来减少工程建筑中的质量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对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无论是创业还是就业,只要我们参与了市场上的经济活动,我们就应该与合同打交道。我们就业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就业合同,我们与他人进行商业交易的话也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装修工程中也是要签订合同的,会用到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仲裁时效如何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又一部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在规定时效范围内,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今天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申请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一、申请劳动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