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而桩基工程由于其基础性,一旦出现问题将会是致命的,所以我国对其质量要求严格。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桩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

1
、保修期内对由于桩基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的缺陷提供维修服务。
2
、进行工程质量回访,收集顾客意见,必要时提供维修服务。
3
、按合同规定的保修服务并及时处理。
4、
对业主反馈质量信息的收集
通过业主的投诉(包括口头或书面意见)、工程质量回访、外来的有关质量信息等方面收集,由质量管理部纳入质量信息档案,经识别质量问题后确定服务需求。
5、
保修服务的实施
按照公司《顾客满意度及其测定程序》的要求进行服务工作。 工程保修期间的服务和管理原则上由项目部完成,重大缺陷的处理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查。
6、
保修期限与承诺
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单位的工程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单位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以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优质、迅速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在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建筑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后,我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业主进行回访,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我企业的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人及通讯联络方式书面通知业主,如有质量问题,以便联系。在回访中,业主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单位都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
7

质量回访
工程保修期结束后, 我单位仍有回访保修人员定期进行回访,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公司按相关规定,由总工程师领导进行工程质量回访,收集顾客信息,编制质量回访报告。
8

保修责任
我单位为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质量保修负全部责任。若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保修小组可受业主委托后给以维修。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业主或使用单位填写《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单位维修服务部门(或先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我单位自接到《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组织保修,若4小时后我单位未作出反应,业主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单位承担。
9

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时,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工程保修业务档案。成立工程保修小组,工程保修小组由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在工程交付使用后,保修小组将配合业主作好各种保修工作。工程竣工后和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工程回访服务卡》。工程保修小组在接到业主的维修要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积极与业主商定解决、处理办法,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对于较大的质量问题,首先解决满足使用功能的问题,保修工作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人员按《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维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为了充分保证桩基工程质量,制订了包括质量回访等在内的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下方延伸部分,阅读桩基工程质量方面的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的固定工作时间是多久
      因为工作的需要,劳动者本人都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加班的这样一种情况,加班不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公司长期的要求员工加班却不给支付加班费的话,这就是违法的。其实除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其他情况下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都应该给员工支付加班费。不过有不少人都不清楚,劳动合同的固定工作时...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
      劳动关系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协议合同,因为它能够证明双方直接存在劳动劳务关系,如果出现什么情况的话可以很好的帮助自己维权证明双方的关系,但还是有很多人对此不够重视,在后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还需要去证明双方的关系。那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新员工如果入职要注意什么? 1、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 新人最忌讳的就是态度不好,可能自己在学校里是学生会干部,可以指挥很多人,但来到新公司自己就是一名要从头做起的新人,如果让人觉得态度傲慢就会立刻留下很差的印象。一旦第一印象不好,后续再改变就比较困难了。 2、尽快掌握业...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国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般的职员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有些因为工伤而降低劳动能力的,还能依据工伤鉴定报告去相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而工伤鉴定又怎么做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没有...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的,但是任何一项赔偿都是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确实为工伤。因此我们员工在受伤之后首先应该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然后申请赔偿。那么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劳动用工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必须要签订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形式来签订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但是这个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写呢?本站我们提供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


·工厂入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
      每年的暑假都是毕业大学生的求职时间,有很多人不录取,也有很多人没有被录取,被应聘单位录取的新员工就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入职协议书就相当于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那工厂入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仅供您参考。 工厂入职协议书 甲方:...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续约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本人)决定继续与你(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