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他自己承担的。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3、追求的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客体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因此,承揽人完成了工作成果之后才能取得报酬;而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因此,在双务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只要委托人按照约定办理委托事务,不管有无预期成果,受托人都有权就办理的事务请求委托人给付报酬。二、承揽合同防范欺诈签订合同时都有被欺诈的风险,合同欺诈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承揽合同也不例外,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应注意下列几点,以防欺诈:1、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实际履约能力 首先要判断有无该企业、单位,因为在实践中有私刻公章签订合同的现象发生,也有个别几个人自行组织起来,既不办理工商登记,也不领取营业执照,以某“中心”、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此外,还要审查授权签约的个人有否签约权限。其次要判断对方是否隐瞒自己的经营范围订立了超越经营的承揽合同。针对上述两项,要仔细审查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资料的真伪,审查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必要时,可以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查档。第三要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这包括综合经济状况和综合商业形象两大要求。前者包括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生产经营能力等;后者包括商誉、商业道德等。2、要求对方设定担保 签订合同时,对那些没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或者履约能力不易查清的企业、单位,可要求对方设置担保,以督促其履行合同,设置担保时应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方违约没有如约履行合同,要注意在有效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关于担保注意事项,本网站将另文详述。3、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琢磨合同条款,一定要将合同条款尽量明确,不能有不明确、含糊其辞的条款,或引起歧义的条款。有时技术协议书和图纸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均应当签字盖章,审查合同条款时也应当充分注意此点。审查合同看似简单,实则专业性很强,最好请律师代为审查。4、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在争议解决条款里约定,双方发生争议由己方法院管辖,这也是防止欺诈的一种方法。对于承揽合同,法律中并没有限制订立的形式,所以当事人可以约定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但是要注意,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对于承揽人来说,需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自己的工作。而定作人则需要提供约定的材料,还需要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我们往往需要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理赔的纠纷之后,人身保险合同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主要依据。那么,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什么区别?意向书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一、附随义务的概念 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内容,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


·如何通过仲裁处理采购合同纠纷
      合同的性质越复杂,涉及金额数目越大,越有可能在将来因解释合同中的术语和条件意见不同而发生纠纷。因此,采购合同当事人必须要预见这些冲突发生的潜在因素,并在冲突发生时做好采取适当的解决办法的准备。而在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采购合同纠纷的时候,又应该怎么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采...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时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合理期限不用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合理期限不用赔偿的情况是什么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怎么写?
      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怎么写? 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怎么写? 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补偿?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情况,一旦不再续签,意味着我们会失业。那么,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补偿,劳动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根据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不同情况来给您讲解一下经济补偿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