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二、抚养费有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的产生就是属于不抚养孩才会给的费用,但如果一方不履行那么对于另一方完全是可以利用诉讼的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这样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






·一方不同意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到最后法院能强判吗
      一方不同意走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到最后法院能强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


·在离婚官司开庭后多久能出判决书?
      在生活中对于遇到婚姻挫折人来说,离婚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既然两个人的感情没有办法再维持下去,还是乘早离婚没有必要两个人在相互束缚着。但是您可能对于离婚的事情,离婚官司开庭后多久能出判决书还不是很清楚,离婚所应该具备的某有条件接下来都会为您解答到。关于离婚官司判决书的规定1、法律对庭...


·自动离婚户口簿迁移出是怎样的
      一,自动离婚户口簿迁移出是怎样的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你可在离婚(离婚可以在民政局办理,发离婚证;可以法院起诉办理,届时发给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及该文书的生效证明)之后,持户口簿和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及该文书的生效证明)、身份证,到你们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分户证明...


·诉讼离婚后如要再结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如要再结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再婚,当事人需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调解)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子女所收取的费用,计划生育时期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超除法律法规规定所生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父母生育两个子女,那现在的社会抚养费就主要是针对超出计划生育规定的第三个孩子所收取的费用,那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权之争一直以来很激烈,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这可能成为解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好方法,但是需要法律的依据和支持。 一、什么是轮流...


·收养的孩子要变更抚养权怎么办?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好法定收养手续,形成了收养关系之后,也有可能会进行收养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对此,相关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按照相关法规,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准许。在下文中介绍了收养的孩子要变更抚养权怎么办,以及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请您往下阅读了解。 一、收养的孩子...


·婚外同居有孩子算是重婚吗?
      婚外同居有孩子算是重婚吗?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国家刑事赔偿是怎么赔的?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


·送养子女收取营养费违法吗?
      送养子女收取营养费违法吗?在我国买卖自己的亲生子女或养子女、继子女的行为,其实都是构成违法的,但这也要认定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存在买卖行为才行。那实践中要是当事人以送养子女收取一定数额的营养费,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违法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民间送养行为收取的“营养费”合法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