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漳州位于我国福建,根据福建省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建设来看,漳州也属于福建省政府重点规划的一个地区。在漳州市当地政府开始拆迁工作之前,想必漳州市范围内的各位公民也非常关心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特在以下文章当中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2、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3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下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三、征地工作程序1 、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 、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由此得知,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征地的不同性质来划分,如果政府征收的土地是属于荒地,山地等这些地区,按照每亩0.16万元来补偿,相应的,对于政府征用的农田,菜田,和村民住宅的补偿标准也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数额。不过漳州下属的县级地区,征地补偿标准和漳州市本地的征地补偿也肯定不一样。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上下几千年来,土地一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有资源。人民群众可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对土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流程是什么?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


·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城镇发展速度很快,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靠近城郊的农村被征地拆迁,建成新的开发区。对于种植农田的村民来说,可以拿到物质补偿。政府在征地之前,就会对外公布征地补偿方案。那么,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情况。其中效力待定还好,至少还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 1、限制民...


·国有出让土地征收如何赔偿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房地产股权转让税费包括哪些?
      房地产股权转让税费包括哪些?日常生活中,涉及到交易也就会涉及到税收,股权转让也是一种经济上的交易方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到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的缴纳。房地产股权转让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地产股权转让税费包括哪...


·外地民事诉讼状不理会怎么办
      外地民事诉讼状不理会怎么办? 一、外地民事诉讼状不理会怎么办? 如果法院法院不立案的,可以要求法院向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对不予受理裁定书不服了,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直接去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一般情况下,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而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面的,开发商手中应该有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否则建房的程序就是非法的。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土地使用证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凭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分户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异地诉讼离婚青岛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对于异地离婚,需要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得私自做出超越法律机构权利的行为,而且对于异地诉讼离婚,必须由法律机构根据实际的案情做出最合理的判断,不可以忽视法律机构的权威作用,对于异地诉讼离婚青岛的具体流程,需要做出仔细的审核,不是个人或者自己的一己私利,也不能作为发泄情绪的渠道,那...


·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拍卖这个词您都听说过的吧,关于拍卖就是将一个东西根据低于市场价格然后出售出去,一般拍卖都是涉及到法院,法院会把一些行为人的房子或者车子,因为审判的时候查封了,所以拍卖变卖价款。那么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如何? 一、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它是指因为建设房屋等原因对国家的土地加以利用。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特征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住所地指的是哪里?《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