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的话,则此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此时对双方来讲都是比较好的,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但现实中也是有可能出现工伤赔偿协议不履行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用人单位以超过仲裁时效的理由推托拒付工伤赔偿金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双方若之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需再仲裁,直接起诉即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例如与公司的的私了协议中注明:“以后发生的有关工伤的任何事情与公司无关,概不负责”这一条款,是违反有关劳动法规的,属无效民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规定,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虽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但此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而也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所以要是工伤赔偿协议不履行的话,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不能被辞退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不能被辞退 一、员工被行政拘留能不能被辞退 单位以员工被行政拘留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取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


·误工费最多赔付多少天《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了停工留
      误工费最多赔付多少天《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了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却未作进一步阐述。一般理解,停工留薪期应包括住院期间与有医生病假证明应继续治疗与康复的时间两部分。对于伤情严重或特殊(如截瘫等),休息需超过12个月的,即使有医生病假证明,也要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后,...


·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和就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了,其实不然,确认劳动关系有很多很复杂的步骤。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很多人都对此有疑惑,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


·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
      我国对于劳动者者权益是充分保护的,针对一些劳动争议,有专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当人们不小心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劳动关系不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对于赔偿事项处理不好产生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来看...


·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1、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


·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在盖新房时需要与施工方签订合同,那么,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即指在一座复杂的房屋修葺中,每个工程队负责的项目不同,为保证不耽误施工速度,并且各施工队之间密切配合而签订的合同,我们来看一下。 房屋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方,即承包人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


·上海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具体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工伤是需要去相关的医院部门鉴定的。关于工伤的鉴定标准我国有着具体的标准规定,但是全国的各省市地区的具体有关规定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那么我们就以上海九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为例做一些相关的说明。就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下吧。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


·公司安排双休扣工资合法吗
      公司安排双休扣工资合法吗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二、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标准第三十八条...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此,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应当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但同时不能因此完全否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但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劳动者利益。用人单位合法的...


·一、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是啥样的?
      一、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是啥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