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城市房屋拆迁的话会根据相应的规定来进行补偿。这一点是您都知道的。但是各个地方政府关于拆迁这个问题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因为毕竟各个地方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很多人想清楚的了解一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一、市场评估价格和补偿方式
(一)补偿方式及选择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为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的城市建设工程和招标拍卖地块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以选择以原区位基准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并由拆迁人提供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其他性质的拆迁项目不适用此种方式);也可以选择以同类区段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享受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市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二)古城保护等拆迁行为的政策适用问题根据规划要求和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需要逐步迁移居住人口,改善居住环境的,可以参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评估机构的准入和确定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的机构,由拆迁人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目录中选定并进行公示。如同一项目内半数以上被拆迁人持有异议,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 3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三、评估结果公示和答疑
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 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在拆迁现场设立接待场所,向其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评估复核和鉴定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3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 3日内,可以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首先我们要告诉您在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需要对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这种评估是市场评估,他是为了进行补偿金额的判断。其次就是规定了一些补偿方式等。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
      监护人可以处理孩子的房产吗1、除为孩子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孩子的财产;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应当要承担责任;给孩子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2009修正) ...


·房子没有证件如何立遗嘱?
      房子没有证件如何立遗嘱?房子没有证件需要再取得相关的证件,或者是相关的证明之后,才能够订立遗嘱。没有房产证遗嘱公证是无效的,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但老人可以选择其他的立遗嘱的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你...


·一、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一、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
      房产证具有什么显著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


·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撤销条件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撤销条件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一)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二)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


·一、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算?
      一、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算?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标准需要和房东沟通。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履行通知及避免损失扩大的附随义务。但是对于租赁居住用途的房屋之合同目的是占有房屋。疫情并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出租人依法不应承担房租减免责任。且性质不是商业门面、商...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


·一、二手房买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


·婚前房产一方死亡配偶有继承权吗
      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
      一、有开房记录可以证明重婚罪吗?不能。因为开房无法证明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果没有与他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如果长期与他人的婚外性行为,不以夫妻名义,属于同居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成立事实婚姻的,可构成重婚罪。主观方面上...


·房屋的建造是大家最熟悉不过的,虽然大多数人没有亲自参与过,但
      房屋的建造是您最熟悉不过的,虽然大多数人没有亲自参与过,但是很多人也是看到过,不同的房屋,其建设方式也是不同的。根据建设方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合理的房屋建设方式,确保房屋能够顺利的交付使用,但是具体的房屋建设方式都有哪些,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建设方式都有哪几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