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我国民众在前期已经通过一系列的程序依法得到了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其实根据不同的获得土地资源的方式,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因为民众是要将现有的土地资源通过各种投资的方式变现的。但是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也必须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区分是以出让方式取得还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其转让条件有所不同: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集体所有土地的转让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所有的集体所有土地,原则是不允许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况。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国家依法征用后,该土地的使用权才可有偿出让。注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不是在转让合同签定以后取得土地所有权,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到受让人名下才取得土地使用权。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这件事情其实是有条件限制的,就比如说以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限制条件就比较多,因为很有可能是首先得补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才能正常转让的。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当中还包括集体土地性质的,那集体土地依法转让的关键就在于是转让给了同一集体组织成员,或者转让给其他人的话这中间要有这比城镇土地依法转让过多的程序。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保证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失,在进行借贷时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物品作为抵押,若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偿本付息则土地使用权证归债权人所有。而债务人在将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物贷款后,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相关的的证件...


·一、外地人在惠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惠州买房条件是什么?外地人在惠州买房的限制条件:1、当地一年纳税证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证明,当地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其他就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之类的。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有稳定合法的职...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不少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选择二手房,这就涉及到一些税费。相对于新房买卖而言,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复杂些。对于购房者,要熟悉计算公式,以免被人算计。那么,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买卖房屋买卖费用计算办法是什么? 1...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那么回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有哪些呢?而在购买回迁房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风险,究竟这些风险又包括了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政府关于征地的通知中的问题 1、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仍按现行规定和标准执行。 2、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建设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多少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我们知道,在国有化土地制度下,我们可以通过土地使用证确定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不同土地,有着不同的使用年限规定。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


·异地登记结婚要办什么手续证明?
      男女双方从相识、相知、到恋爱、走进婚姻的殿堂,期间会经历很多磨难和考验,既包括男女双方的性格、脾气、价值观、人生观等意识和观念形态上的磨合,也包括双方的家庭环境、成长教育、异地相隔等物理和距离上的检验,最终一定有些情比金坚、至情不渝的男女最终结为幸福的连理,那么,异地登记结婚要办...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租赁农村土地必然会产生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由于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土地的征用也越来越多,对此,作为农村土地拥有者就特别关注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接下来,我们就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