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规定定额税 什么企业需要缴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规定定额税 什么企业需要缴纳?

公司都可以申请交定额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税务部门的实际操作: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虽然建立了帐簿,但帐簿不清,确实无法查账的,税务部门根据征管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作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代征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流程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所办理申报,并自行填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纳税定额表》。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自行申报的定期定额户,主管税务所可以不经过自行申报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定额。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所应在受理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通过实地调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方法核定定额:

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5、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6、按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7、按照从业人员人数核定;

8、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所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在办税服务厅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还可以在街道、乡镇、集贸市场或通过税务网站等形式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定期定额户姓名、税务登记证号,经营地址、行业类别、主管税务所初步核定的定额、应纳税额、核定日期、定额执行期、税收管理员、税务机关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所根据公示意见结果维持或调整定额,并填报《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汇总)审批表》,将核定情况报税务分局审核批准。

(五)下达定额。税务分局审核批准后,主管税务所填写《核定定额通知书》,并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未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核定定额通知书》前,应当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所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能够向当地的税务局申报定额税的,但是具体的操作流程需要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详细的告知,因为整体来说公司的经营规模如果达到一定级别的话,申请定额税的几率也是比较小的。关于定额税,我国并没有在企业性质上作过多的限制,关键是要看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的。


·商业活动中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
      商业活动中名义股东如何安全退出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2、显明股东以其...


·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存档?
      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怎么存档?一般股东会会议应该有记录本,股东会的决议的记录,参会的股东都应当过目,至于该决议需要多少份,那应该按照执行该决议事项需要的份数来打印,如果没有异议的话,都应在记录本上签字。办公室依据会议记录,整理打印出股东会决议。首先,股东会决议文件存档一份,报工商管理...


·对代管企业改制需要哪些文件
       对代管企业改制需要哪些文件? 1、改制方案 就企业改制行为,需要按照遵循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改制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指定改制方案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改制方案或相关协议是否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或政策,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因素。相...


·互联网公司融资租赁的风险有哪些
      互联网公司融资租赁的风险有哪些?最近几年,互联网公司发展的如火如荼,它们在发展过程中,为了扩张市场,提高竞争力,会不断的融资,以保证资金流的畅通。在众多融资渠道中,融资租赁成为了不少公司的选择。这种融资方式带来好处的同时也隐藏着众多风险。那么互联网公司融资租赁的风险有哪些?下面我...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那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公司法法人股东出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法人股东出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职务一、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职务?法人代表肯定不是职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的人都可以称为法人代表。通常说的法人代表一般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个职务,而是公司的组织架构的一部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都可以担...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一、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


·如果公司扣加班费可以吗
      如果公司扣加班费可以吗不可以的。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