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认定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么认定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关于房产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7、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逾期交房,出卖人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付租金。租金以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为准。逾期交房责任大于逾期付款,惩罚力度倾斜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开发商如果没有交付房屋给购房者的话,那肯定就是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按照之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这个时候开发商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意味着此时需要支付违约金。而要是因此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的,也要作出相应的赔偿。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来了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当事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来了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调看监控录像等然后依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当事人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才进入赔偿程序。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是什么呢?为您分析一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


·机动车闯红灯扣多少
      机动车闯红灯扣多少分 如何避免闯红灯现实中,不管是机动车闯红灯还是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情况都是很多的。而要是行人、非机动车有闯红灯的行为,一般交警都会当场做出罚款的处罚,并且罚款的数额往往不是很大,但要是机动车闯红灯的话,除了被罚款还要扣分,那一般机动车闯红灯扣多少分呢?请一起...


·标的物有什么交付方式?
      标的物有什么交付方式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②简易交付。即买...


·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一、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社保已经能够很好的证明了两者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


·在平时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平时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进行赔偿的问题,如果交警部门在事故后判定了责任方,那么责任方应该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拒绝赔偿的话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该怎么办以及责任方需要赔偿的内容。 一、交通事...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营业税 在...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一、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经过我国各部委的讨论,后又经过国务院同意,最后拟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对此办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并对部分条文做了解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