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有什么义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有什么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如下随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对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均要求提供跟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对劳动者就业带来很大影响。另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也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拒绝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③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④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⑤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2)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职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④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⑤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垮地区转移工作单位的。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在劳动合同解除后都是会有一些其他的义务,而这些义务与之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义务不太一样。至于其中单位有怎样的义务,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而在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不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认定为违法解除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生活,肯定要出去工作,用工作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和价值,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叫劳动关系。其实,生产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对于这一点,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的详细的资料。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怎么算?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应当根据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发放的少是为什么?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发放的少是为什么?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不...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每年的建筑工程设施数不胜数,由于工程建筑带来了巨大的能量损耗。为了节省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建筑节能等相关政策。建筑节能工程在空调以及照明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有哪些 我们国家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措施。并且,在一个工程开始之前,工程师往往会提前研究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为的是又好又快的完成工程。但是工程质量通常由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工期等,有时候并不能达到预期。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应该以保证工程质...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有些条文比较模糊,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对一些容易出误解的地方进行了明确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


·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有哪些
      工资与劳务报酬作为劳动者其合法应得的收入,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往往分不清工资和劳务报酬的区别。下面我们为您详细区分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


·女职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女职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一、女职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为了达到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为了达到最优化的配置,此时一般都是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来寻找合作伙伴。而进行招投标,我国也是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的,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那您知道这个法律中关于招投标都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中华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