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合同的订立除了要讲究方式方法外,还需要注意《合同法》中规定合同订立条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要了解清楚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导致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下面网的我们为你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商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商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商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商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商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商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商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商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二、如何订立口头合同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的订立要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只有达成订立合同一致的,那么才有可能实际的订立合同。至于此时,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而订立合同的形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行吗?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行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行吗? 1、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效,不合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 2、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合同的定义: 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也叫强制履行,学说上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或者依约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经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法律强制其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法》中的强制履...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可能会采取书面的形式,也可能会采取口头形式。而在当今电子日渐发达的条件下,还出现传真形式的合同。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事人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从传真本身的性质来看,传真合同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应该如何防范传真合同的风险呢?对此,本文...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怎样写?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怎样写? 现如今经济发展愈发繁荣,经营权的变更较之以往也活跃了不少。而我们知道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价格成了转让合同能否达成的关键因素。所以对于合同的签订一定要特别关注。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适用有关合同违约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和刚刚入职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点是法律所规定的,因为这样可以保护弱势群体劳动者的一些合法的利益。并且在发生一些争议的时候可以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


·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写辞职报告会怎么样? 劳动者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不要写成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