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个税新政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二手房个税新政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二手房个税新政策2018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二、房屋纠纷管辖

1、不动产纠纷仅限于部分物权纠纷。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财产权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将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物权的完整形态,包含了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功能。用益物权是以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价值担保债权到期能够得到清偿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纠纷是基于物权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它与债权纠纷构成了民事纠纷的常见种类。

2、物通常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因不动产物权确认、使用、收益、处分和保护等发生的纠纷统称为不动产物权纠纷。实践中,区分不动产物权纠纷与不动产债权纠纷会产生一些歧义,例如确认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究竟属于哪一类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按照物权变动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确定纠纷的性质和案由。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如物权设立原因关系方面的担保合同纠纷,物权转让原因关系方面的买卖合同纠纷,均是债权纠纷;对于因物权设立、权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则是物权纠纷。

3、基于专属管辖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其适用范用范围应当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因此《解释》将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限定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除此以外的其他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4、几类特殊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在实践中,有些涉及不动产的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特殊性,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的争议除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还涉及当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有利予配合当地政府处理该类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纠纷。又如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建筑物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由建筑物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案件审理与执行。

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二手房个税新规定他也是分为不同的税收方面的比如说包括营业税和契税,除此之外,在这里我们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如果关于房屋发生纠纷的话,那么管辖权的问题,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买卖双方都是同一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因为: 1、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到宅基地的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


·一、离婚后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么?
      一、离婚后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么? 不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范本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在现实生活中,签订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时,需要特别慎重。那么,有没有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的范本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范本一份,供您参考。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上海房价贵,买卖二手房是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解决现有房屋紧张的重要方式。房地产市场混乱,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加复杂,房子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我们接下来就给您带来“上海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的回答。 上海二手房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出售房地产审计 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1、房款的金额要写清楚。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


·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注册范本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租用合同的类型,它和其他的租赁合同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注册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般回迁房算首套房吗?
      一般回迁房算首套房吗?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1、回迁房不算首套房的,回迁安置房不属于典型的商品房...


·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个税?
      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个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


·房产归属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
      一、房产归属问题的规定都有哪些 (1)婚前买的房子,挂号在自己名下的,归于个人产业,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则,婚姻法持续连续了05的相关规则,婚前获得产业为个人产业,婚后获得为夫妻一同产业,差异在于:夫妻一同产业要是万一离婚的话一般原则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最初对方...


·期房转卖与二手房转卖不同
      期房转卖与二手房转卖不同,期房转卖是一种比较复杂和麻烦的情况。因为期房转卖是指公民在预购到一套商品房以后再还么有交房之前将自己买到的商品房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那么期房转卖为什么要比二手房复杂呢?期房转卖的过程:如果公民已经与房地产开发商签了房屋交接书或者开发商办理了房地产登记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