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

按专业划分:

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构筑物工程预算。

给排水工程:室内工程预算,室外工程预算。

采暖工程:室内采暖工程预算,室外采暖工程预算。

电气工程:室内照明预算,动力配线预算,防雷接地预算。

按费用内容划分: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总概预算。

二、建筑工程预算的作用

由于建筑工程预算系指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统称,因此,建筑工程预算在不同的设计或施工阶段,其编制的依据,与其所起的作用,都是不同的。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共同点,即都是确定和控制拟建项目建筑工程费用的文件。

(一)设计概算的作用

1、它是计算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所需费用的依据

2、它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依据。

3、它是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经济合理的论证依据。设计是第一性的,概算是第二性的。设计中的浪费或节约,通过计算工程量和各项费用,最后都会从设计核算书中反映出来。因此建设项目的各个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出来后,在方案筛选、分析中,就可以利用核算中的有关指标(如平方米造价、三 大材料的计算量等)进行比较。

4、它是不需编制总核算建设项目(如—个车间、一幢综合楼、—幢住宅楼等)进行招标制定标底价格的依据。

5、它是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原国家计委、建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指出:不论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在报请审批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同时.必须附有设计概算,没有设计核算,就不能作为完整的技术文 件。

6、它是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下称“三算”)对比的基础。因为建筑工程概预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它们既有着共同的作用,又有着不同的作用。因此,通过“三算”的对比分析可以考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好坏,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不断提高建设、施工管理水平。

(二)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1、施工图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控制施工图设计不突破设计概算的重要措施。

2、施工图预算是编制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

3、对于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不属《清单规范》规定执行范围的,可用施工图预算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此时它是承包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4、对于不宜实行招标而采用施工图预算加调整价结算的工程,施工图预算可作为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或作为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预算是一个十分必要且需要十分仔细的工作,它可以核算出在设计过程中的浪费,节省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对整个后面的施工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除此之外,在预算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是想,由不得一点马虎,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一、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工资么? 法院可以冻结、提取债务人工资,但因保留生活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2023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收入;(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在小厂工作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小厂工作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流程如下: 1、先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工作由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卡、工友证明、工作证、服务证等),到当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无合同劳动关系确认需要哪些证据资料?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双方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不和员工签署合同,而是以口头的方式确认劳动报酬等事项。这对于员工来说是不利的,应该尽快的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那么,无合同劳动关系确认需要哪些证据资料?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企业职工年休假补贴如何发放
      企业职工按照法律规定可休年假并可享受工资及补贴待遇。国家相关部门针对企业职工年休假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有的企业职工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休年休假,也不知道可以休多少天,从而享受不到自己应得的权益。那么年休假补贴条件有哪些?放假天数如何计算? 一、什么是年休假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职工羁押期间能正常领工资吗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1、国家机...


·2023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
      2023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么? 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工伤认定后伤残评不上级能赔多少?
      工伤认定后伤残评不上级能赔多少?评不上伤残只是和伤残有关的赔偿项目没有了,例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但是其他项目例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仍需要按照实际损失结合证据来赔偿。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工伤没有评上等级,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劳动者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