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

按专业划分:

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构筑物工程预算。

给排水工程:室内工程预算,室外工程预算。

采暖工程:室内采暖工程预算,室外采暖工程预算。

电气工程:室内照明预算,动力配线预算,防雷接地预算。

按费用内容划分: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总概预算。

二、建筑工程预算的作用

由于建筑工程预算系指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统称,因此,建筑工程预算在不同的设计或施工阶段,其编制的依据,与其所起的作用,都是不同的。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共同点,即都是确定和控制拟建项目建筑工程费用的文件。

(一)设计概算的作用

1、它是计算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所需费用的依据

2、它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依据。

3、它是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经济合理的论证依据。设计是第一性的,概算是第二性的。设计中的浪费或节约,通过计算工程量和各项费用,最后都会从设计核算书中反映出来。因此建设项目的各个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出来后,在方案筛选、分析中,就可以利用核算中的有关指标(如平方米造价、三 大材料的计算量等)进行比较。

4、它是不需编制总核算建设项目(如—个车间、一幢综合楼、—幢住宅楼等)进行招标制定标底价格的依据。

5、它是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原国家计委、建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指出:不论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在报请审批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同时.必须附有设计概算,没有设计核算,就不能作为完整的技术文 件。

6、它是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下称“三算”)对比的基础。因为建筑工程概预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它们既有着共同的作用,又有着不同的作用。因此,通过“三算”的对比分析可以考核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好坏,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不断提高建设、施工管理水平。

(二)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1、施工图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控制施工图设计不突破设计概算的重要措施。

2、施工图预算是编制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

3、对于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不属《清单规范》规定执行范围的,可用施工图预算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此时它是承包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4、对于不宜实行招标而采用施工图预算加调整价结算的工程,施工图预算可作为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或作为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预算是一个十分必要且需要十分仔细的工作,它可以核算出在设计过程中的浪费,节省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对整个后面的施工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除此之外,在预算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是想,由不得一点马虎,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 一、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要退吗?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钱不一定需要退,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


·公司加班期间误伤致工友死亡怎么判刑?
      公司加班期间误伤致工友死亡怎么判刑?工友的亲人可以申请工伤,同时如果工友有故意或者过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工作中误伤工友致残致死公司可以予以处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内工作中误伤工友致残致死,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误伤工友,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


·工伤申请强制行违约金是否可行
      工伤申请强制行违约金是否可行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一、劳动争议案件受诉范围扩大   关联条款:“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


·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审查要点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用工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实践中,平台公司与从业人员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存在多样性,双方可能会形成劳动、劳务、承揽、居间等不同的法律关系。需要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内容以及实际履约情况,并结合互联网用工的特点,准确认定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一般有单位解除、双方协商、劳动者提出解除这几种。单位解除关系的情况包括员工造成损害即时解除,员工无法工作提前通知解除和破产解除。后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赔偿金。提醒:要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再签字。以下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的资料: 一、发出解除...


·最新的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拖欠工资是每一位劳动者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公司拖欠工资目前仍然是常见现象。很多人因为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因此走上极端道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拖欠工资处理方式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