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之一。那么,作为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呢?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要清楚有些劳动纠纷,一旦申请了劳动仲裁就会产生一裁终局的效果。那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做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2、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3、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4、对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可以不提供担保)。5、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经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再超过15日。
二、劳动仲裁终局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设立终局裁决是为了提高仲裁劳动争议的效率。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两类: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这些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除非仲裁裁决存在法定违法事由,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再就该裁决提起诉讼。但是,劳动者对此类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除法定终局裁决的案件外,劳动争议双方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综上,是关于“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劳动仲裁终局的情形有哪些”的有关劳动仲裁的法律内容,希望对解决您的法律纠纷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劳动仲裁的申请也不是任意的,纠纷当事人必须要带齐法定材料,通过法定程序才行。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带哪些材料、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院规定了仲裁时效为一年的时间,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则是劳动者们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相关...


·公司辞退员工能否领用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公司辞退员工能否领用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现在众多外出务工人员也面临着某些劳动关系的模糊不清,有时候因为一些内容不太了解也会使自身利益缺乏保护,从而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就“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也应做相关了解。相信您对外包和派遣的不同之处有一定的了解之后对你们的工作有不少的帮助。下面分几个方面为...


·员工可否想过在自己因为各种不好意思
      员工可否想过在自己因为各种不好意思,对于那些正当的合法请求没办法说出口的情况下,而公司的真正态度就是为了追求一己自私根本就不在乎职工的所感所求。特别是,面对工伤事故的维权就千万不要再有抹不开面子的这种想法了,而且,国家新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也非常明确,比如像伤残二级,那是因为工伤...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 如今,伴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且因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比较常见。而在产生工程欠款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就需要写一份起诉状。到底这个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最新拖欠...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的工期较长,所涉及到的建设项目也较多,它的每个建设项目都可能会由于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不够重视而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影响到建筑落成后的正常使用。因此,在工程施工完成之后,要有一份质量评定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评定合格之后才可以进...


·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周末时间本身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不够可能单位会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当然员工也有拒绝的权利。那么员工拒绝单位加班安排,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加班工资是否可以用调休方式来补偿?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