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 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 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 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法院,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日 前,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圆满了结案件。记者昨日通过采访律师了解到,除了不动产租赁有期限外,对于汽车租赁的时间也有规定,一般不能超过十年。
二、房屋租赁期满能否自动续约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可以看出,刘某与业主的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又继续交租并使用该商铺的,该租赁合同已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依法律规定,业主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刘某搬出该铺,但要给刘某必要的准备时间;刘某也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但要及时通知业主。终止租赁合同后,刘某没有义务为业主再找新的承租人。至于业主扣刘某押金,是既没有合同依据,又没有法律支持的,业主应全额退还押金给刘某,否则刘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回押金。最长只允许当事人签订20年的租房合同,也就意味着房屋租赁的最长时间为20年。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超过了法律中的规定,那么超过的年限部分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买房子怎么办贷款吗 贷款流程:
      买房子怎么办贷款吗 贷款流程: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


·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
      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方式有调解、仲裁、诉讼。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想,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对房屋租赁纠纷进行处理。那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的话,此时该怎么确定房屋出租的纠纷管辖法院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一、怎么确定房屋出租的纠纷管辖法院 ...


·自住商品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自住商品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购买资格 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购买自住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房。 二、优先购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


·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在外面租房时,违约则是最常见的情形,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房客违约都会造成双方的不愉快。曾经有房东问过我们,如果房客违约了,却又不肯搬走,我该怎么办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客违约又不肯搬走,怎么办 当房东把房子出租给房客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彼...


·厂房拆迁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厂房拆迁赔偿项目主要有:房产价值赔偿;设备设施赔偿;停产停业赔偿;搬迁奖励赔偿。1、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但由于小产权房并不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类型,因此很多时候都是不受保护的。那么当事人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权即特定主体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而...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


·青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是多少
      在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的话,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的话是离婚的成本费是比较高的,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要聘请律师,当事人需要聘请律师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争取。下面我们为您介绍青浦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是多少的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情况。先来说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购房,并且付清房产的全额房款,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办理什么手续?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35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