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应该与这家公司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有些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和劳动者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样是不合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的。我们可以要求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

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5、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以上就是对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的解答,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应该及时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因为各种原因不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是保护我们的,一但发生意外工伤对劳动者是有保障的,被开除也是有补偿的,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本站我们为你解答!




·企业年审的相关流程是怎样?
      企业年审的相关流程是怎样? 一、申报流程 (一)企业具备上网条件,采取网上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企业登陆“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2、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如果初审通过年检,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


·股东查账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查账需要什么手续?股东查账需要的手续是:第一步:书面申请 股东向公司提交查帐的书面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查帐的目的、会计账簿的起止日期等。如果股东当场提交的,公司应当自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如果股东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公司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为了固定...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许多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发现,注册公司时会有如何选择公司类型的困惑,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分类是公司分类的基本形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类型的区别。 一、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种类?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种类?法律规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良好的社会秩序得益于各项规范的有效实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转让股权的行为是需要缴纳税费的,而且需要纳税的税种具有多样性,因此对于刚经手金融行业的人来说,是不知道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计算方式的。所以我们...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我国对一人进行注册的相关公司叫做个人独资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较为常见。这类企业的负责人在进行相应法人变更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到工商局进行办理。那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怎样办理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有以下程序: 核准依据:《...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


·新公司法对虚假注册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虚假注册有哪些规定?成立一个新的公司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一个公司无论由几位股东构成,每位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都要按一定的比例出资,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公司在设立时使用虚假的资料骗取公司的注册资格的行为,那我国新公司法对虚假注册有哪些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 年 月? 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


·小股东具有哪些合法权益
      小股东具有哪些合法权益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


·注销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注销公司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