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休年龄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
只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造成合同终止的才有经济补偿金,至于劳动合同期满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既然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那么结合上面规定,可知,到了退休年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到此,很多劳动者就不能接受,辛辛苦苦干了大半辈子,退休了却得不到经济补偿金!其实,法律还规定了,到了退休年龄的话是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所以法律就不再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一个问题,大部分劳动者不可能从一家企业一直做十几年,买足十五年的社会保险。到了退休年龄,可能在这家企业才工作几年,买了几年的社保,达不到十五年,享受不了养老保险。这种情形该怎么样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解决方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要求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五险,其中的养老保险就是为了让我们在退休后依然可以获得物质来源,可以减轻年轻人的负担,同时可以改变中国人存钱养老的思想观念,拉动消费。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是终止劳动关系。如果社保缴纳不足十五年怎么办,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在我国,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建造方都想方设法的提高工程质量。但是,自这样的情况下,工程质量事故也会不时发生。那么,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是解决住房...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支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做工伤鉴定没有委托书不给做?
      做工伤鉴定没有委托书不给做?做工伤鉴定没有委托书也是可以做的,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一、具体讨债方法 工厂倒闭关门了,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


·一、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的规定是什么?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有哪几级?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有哪几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且其关系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但是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社会发展,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和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监督工程质量。那么,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有哪几级?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规定 工...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默认继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上班的开始就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劳动的工资、时间、待遇等等。签订的劳动时间,尤其在首次签订时一般是1至5年左右。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默认继续?如果到期后不续签,我们可以默认为继续,变成无固定期限,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一年内离职或者辞...


·工伤意外险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只要符事条件就会有;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或者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所谓的失业赔偿金。 失业赔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开除有补偿金吗?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开除有补偿金吗? “形成特殊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有关的劳动权利义务”。即,用人单位与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之间除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这三方面必须遵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外,其他的均可以双方协商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可以不执行。...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吗?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吗?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