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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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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关于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文已经详细为您说明。若在二婚的关系未进行合法登记后,其分割财产的具体情况应当另行看待。同时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也应当进行慎重考虑,离婚的代价是惨重的,若只是双方感情用事二离婚,将会对双方造成巨大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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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时间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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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双方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大打出手,但不可忽略也是会出现离婚都不要抚养权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受影响的。那遇到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的情况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


·一、离婚案件分割财产诉讼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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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反悔? 1、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生效,可以反悔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即离婚后一年内、针...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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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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