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醉驾没有驾驶证应该依法对行为人更加严重的处罚,行为人醉驾构成危险的驾驶罪,属于犯罪,犯罪再驾驶无证驾驶,对于行为人来说,情节严重,恶劣,依法要对行为人从重处理,一般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且还要罚款,如果只是无证驾驶,就处拘役,罚金。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1、在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之后,要去申请赔偿,在这个申请赔偿之前,要先去对自己的伤势做个鉴定,通过鉴定之后才能知道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受伤的程度,根据不同的伤势对应的赔偿也是不同的,当把手续都办完之后就可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在鉴定伤势的时候会有一些时间限制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假吗?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这和人们没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原因密不可分,既然交通事故的产生是有原因的,自然会产生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可以作假吗?我们将给您来一起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一、交通责任事故书的性质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哪些条件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哪些条件属于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


·饮酒驾车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会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对
      饮酒驾车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会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也是很大的,如果发现当事人醉驾的,公安机关会立案,对当事人进行讯问,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移交给检察院。那么,醉驾提交检察院后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醉驾提交检察院后怎么处理一般到检察院一...


·车管所周末上班吗
      部分省市的车管所周末上班。车管所是政府一个部门,上班时间一般是比较固定的。一般而言,车管所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白天7点或8点上班,中午12点下班,下午1点或2点上班。下午5点左右下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在喝醉的情况下,脑子的意志又不清醒,就会产生许多的危害,其中经常发生的就是交通事故。那么,醉驾者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前,将会如何处罚,交通部门又会如何处理?接下来由本站我们为您带来相关介绍。 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一、老公出车祸死了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公出车祸死了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国家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一个基本参考,而各个地方也都有各个地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赔偿标准相差也是很大,那么在天津,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根据《...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一、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常年处于高温环境之中,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发生工伤后,企业会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好确定赔偿标准。有些职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可是他们又不想失去工作机会,要求企业保留其劳动关系。那么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九级伤残...


·买二手房要交的税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进行商品房的买卖还是进行二手房买卖,作为交易的当事人此时都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当然,主体地位不同那么承担的税费就不同。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买二手房要交的税包括哪些?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