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一、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条件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上市公司的类型有几种

1、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债券型上市公司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就上市公司而言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是有限责任公司。当然公司想要上市,首先必须要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条件,而之后每年也是要公开自己的年报,即向公众公开自己公司本年度的财物状况。而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受到的限制也是更多的。


·法人可以卖掉公司吗
      不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其无权卖掉公司。公司的转让、分立、合并等需要经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 一、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是好是坏? 股权转让短期对公司是有好处的,股权转让会给公司增加一笔投资收益.短期对股价有一定影响.如果经常出卖股权.这公司并不是一家好的企业.对自己的经营已没有信心!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


·一、夫妻公司在国外财产保护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夫妻公司在国外财产保护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1、财产账务保护控制 (1)财务部门:会计账务应当全面反映企业所有的财产,有些属于低值品的如果在会计账上没有反映的应当建立备查账,同时要定期拷贝软件或相关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性发生。 (2)行政部门:建立房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通常有两种: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因此不同形...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有哪些区别 一、股东代表诉讼(间接诉讼) 当董监高或者他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在我国装修公司是分为很多等级的,主要分为三个等级。新注册的装修公司是三级装修公司,只能承担室内装修的范围,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装修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各位打算申请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装修公司注册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


·挪用资金的对象是公司的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的对象是公司的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一、挪用资金的对象是公司的大股东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公司大股东挪用资金的也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一、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
      要怎么样成为隐名股东才能得到公司的认可?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础上,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想要经营的范围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面即可,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的经营项目都属于企业的营业范围。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