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离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职工离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吗


职工离职代通知金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知识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职工主动离职是不会得到代通知金的,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着明文规定的,对于职工能够得到代通知金的情形,结合上文的知识,大致就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形下,而且员工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条例,那么都会得到代通知金的补偿。




·昆山工伤鉴定受理是怎么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些事情您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的。所以按照正常的习惯来说,您只对生活当中经常接触到的事情会比较了解,像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毕竟不是时常发生,您不了解也是情有可原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昆山工伤鉴定受理是怎么规定的? 一、昆山工伤鉴定受理是怎么规定的? 1...


·一、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工程质量返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许多商品,如果过期或者说质量发生一些问题的话都会被厂家招回重新处理。同样的,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也是,如果不合格的话也会被返工。但是您对于这个返工是比较模糊的概念。因此,都想知道工程质量返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


·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
      我们都知道,进入了一个公司之后公司会为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那么其中就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您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工伤保险赔偿是一个体系,也就是说他不单单只是固定的赔偿,还包含很多内容。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10级能陪多少? 1、十...


·一、工伤十级私了5万行吗?
      一、工伤十级私了5万行吗?工伤十级私了5万一般是不可行的,工伤十级的赔偿: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工伤津贴(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6个月本人工资),如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


·工伤10级伤残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工资的,一般是按月进行支付,因此员工获得的工资也可以称为月工资,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的时候单位支付的是双倍工资。那究竟实践中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现如今的建筑行业,不用说是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即使是一些一般性的建筑工程,工程的整体造价都是非常高的。因此如果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检验的过程当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对各方都是有影响的,国家也绝对不会允许质量有问题的工程使用的。如果...


·劳动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之一,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之日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件,之后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实施细则,对劳动法做进一步的贯彻。那么,劳动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国家规定相关建筑工程完成后需要通过工程质量检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如果不合格的建筑工程需要按照国家相关单位制定的标准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那么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


·企业给员工把社保补缴后分录怎么做?
      企业给员工把社保补缴后分录怎么做? 我们都知道一般来说如果因为下岗之后社保都是会断交的,在重新上岗之后社保清单中就会有一段时间的空白期,我国规定,允许通过补缴的方式填平,那么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员工社保补缴后分录怎么做?这一点也许是不明确的,那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