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哪些商标被抢注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我国哪些商标被抢注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被抢注的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采用的是注册原则。它是以申请注册作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属于谁。而在先使用不能作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即使商标使用者已经在商业上使用某一商标,如果没有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也不能获取商标专用权,其使用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所以,申请原则只对最先申请商标注册者认定其享有商标专用权,这一制度的法律结果为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


商标法 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


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


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综上所述,对于市场上的公司商标只要是在合法的基础上得到了商标局核准的都是可以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的,但是这些商标如果在没有登记注册之前就被其他人抢先提交了材料进行注册了的话,商标局会对其进行审核相应的材料后才会判断是否属于保护的范畴。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一、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


·著名商标续展要哪些材料
      著名商标续展要哪些材料实践中,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法律上面统一规定的保护期限都是10年。而在10年期限届满之前,却可以提出续展。那么您知道著名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程序又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著名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续展...


·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
      取得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条件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


·别人的商标快到期什么时候抢注?
      别人的商标快到期什么时候抢注?首先要确认该商标是否还存在,是否已转让,如果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商标已无效,随时可以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十条 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 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 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 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 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


·如何注册商标名称?
      如何注册商标名称? 一、网上如何查询商标是否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2、首先,我们进入中国商标网,官方提供了四种业务: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错误信息反馈。 3、我们点击进...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1、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 2、版权转让后,如果权利...


·技术申请发明专利时间需要多久?
      经济活动中,离不开发明和创造。而技术发明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是生活中,如果维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呢。事实上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专利的申请。当事人在进行申请的时候,根据专利局所要求的,提交一定的材料,经过专利局的审核之后就可以获得一定的专利权。而专利权的获得,是当事人通过...


·恶意抢注商标答辩应准备哪些证据
      恶意抢注商标答辩应准备哪些证据具体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票、产品图片、产品宣传物、产品广告宣传合同、发票等等。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在现代社会,很多的经营者之间都是存在着竞争关系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双方企业的生产经营,但是一些恶意的竞争会引起不好的影响,这种抢注的手段...


·不一类的商标算侵权吗
      这种情况不属于侵权,因为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45个大类,每个类别都是相互独立的,商标在哪个类别中的哪些商品上注册成功,就只能在哪个类别中的具体商品上使用,并且在该类别拥有商标专属权,这样才受法律保护。在不同行业是指相同的商标在不同类别上分别注册成功不侵权。《商标法》第57条有下列...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是属于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