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女方没工作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女方没工作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一)抚养费支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3、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4、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离婚双方具有孩子的,应当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思考问题,抚养费不管是哪方承担都是需要符合实际情况。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还需要依据子女是否具有自我独立生活能力,一般只需承担教育和生活费用即可。若是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母有能力的话,是可以允许的。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钢构工程安装合同在我们进行钢构工程的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有效的保障施工的质量和规范化,使我们的权益得到相应的保障,以免以后因为不必要的纠纷问题,耽误工期等。下面,我...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工程建设中,支付农民工工资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某些包工头违背道德信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讨薪的方式有很多种,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的解决方法,您可以了解一下。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


·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各种就业形式和就业期限,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只要其工伤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视为工伤。在试用期内,工伤补偿的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工人相同。即工伤保险基...


·工伤恢复后工作安排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恢复后工作安排待遇是怎样的工伤后能够正常上班或能继续上班,说明伤情不重,不应另增加工资(即:不能享受工伤工资、又另开一份工资)。如果本应当休工伤,而由于岗位特殊,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而安排带伤顶岗,这样情况用人单位会给予适当的补助,但也不存在双份工资的说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鉴定9级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因事故出现人身伤害的情况,在工伤发生后,依照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是各异,以国家工伤伤残9级为例,关于工伤鉴定9级标准2017年的最新规定是什么,赔偿标准和申请流程又是怎样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2017年工伤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023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什么?
      2020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什么?2020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违法辞退,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在正式用工之前,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
      在正式用工之前,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上会注明劳动者的工种、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劳动报酬等等信息。对于工种和报酬想必您没有什么疑问,但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在劳动合同中表现得很模糊,经常引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争议。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我国法律规定何时建立劳动关系。 ...


·入职多少天签合同,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伤害,故而国家在立法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职工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之后,需要通过签署劳动聊会天来确定劳动挂心,一般来说,入职多少天签合同?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多少天签合同? 入职后一个月内单位应当与你...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


·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社保,企业涉嫌违法。这方面,劳动合同法也有所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可以起草一份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齐相关资料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下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该怎么写。 一、非法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