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女方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吗?离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提到一个单独的户口本上。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二、离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出去么?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其实,相对于离婚而言,户口问题只是离婚后需要办理的众多手续的一个而已。不过,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很小的问题,却关涉着当事人的核心权益。比如,在决定要不要迁移、如何迁移以及迁移到何处去等问题上,都无一不在着考验当事人。再考虑到各地的户籍政策会因时因地有所变化,就更加剧了户籍迁移的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农村居民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往往会迁入到男方家中。以后一旦离婚,女方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实践中往往也是这么做的。因为离婚办理分户的,需要户主及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派出所的户籍办理。当然,女方也可以选择不迁移户口。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婚注意事项一——拟写好离婚协议书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在...


·哪些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
      哪些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是在家庭暴力离婚的案件中,往往最难收集的就是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因为法官会根据证据来判断您是否遭受了家庭暴力,你们的夫妻观是是否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哪些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在家庭暴力取证...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什么是婚内财产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比较常见也是您比较熟悉的一个名字,夫妻共同财产在平时也是会受到他人的侵犯,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夫...


·一、 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一、 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


·根据法律规定2023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否被允许?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否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被允许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可以会见的。审查起诉阶段...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


·离婚夫妻怎么对复婚财产分割
      男女复婚之后是不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但如果复婚之后又离婚的话,那么就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那么您知道此时该如何来分割夫妻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