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工伤鉴定费由谁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工伤鉴定费由谁出?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二、工伤鉴定申请是怎么样的?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那个调查核实。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综合上面所说的,因工伤受到伤残的的话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但前提也是需要支付一笔鉴定费用,这笔费用的承担者一般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如果自己垫付的话,那么是可以向单位报销,因此,在处理的进候就需要按鉴定的流程来走,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现在很多街道和社区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如果辖区内的居民在
      现在很多街道和社区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如果辖区内的居民在办理失业登记、养老保险申请等方面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那么劳动保障事务所是个怎样的机构,其职责又有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掌握的有关知识,通过下文给您讲一讲。一、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职责包括哪些?1、宣传贯...


·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关劳务合同法律规定: 第一条:劳务合同的性质 1、根据劳务合同,允诺提供劳务的人负有提供约定劳务的义...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


·劳动合同须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劳动合同须在哪些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吗?
      劳动合同跟社保不是同一个公司吗?劳动合同跟社保可以不是同一个公司,可以得到赔偿,在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与哪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社保,是可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


·按规定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
      劳动者工作的价值体现就是工资,对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人来说,工资收入应该是每月比例最大的固定收入渠道,因此也是劳动者最予以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来说更是如此,那么,如果是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按规定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工资,是员工所应得的薪...


·搬运工搬走私手机犯法吗
      该行为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从犯,是犯法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


·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首要程序。职工出现工伤以后需要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怎么写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的范本供您参考。 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
      在我国各地范围,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故而若工程的质量存在缺陷,将会导致民事主体的财产、生命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在签署工程的质保金时,有时会约定工程质保金,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一、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包...


·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工人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后,应该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尽快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通过鉴定结果,根据不同的工伤登记,工人拿到的赔偿款金额也不同。劳动保障机构在受理的时候,会按照一定原则处理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文章。 一、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