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薪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高薪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高薪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的高薪员工是指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

对高薪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应符合“双上限”。也就是说,对于高薪员工,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不是实际工资;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劳动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要辞退劳动者后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会按照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但是无果说劳动者的工资高于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工资的三倍,那么经济补偿金也是会按照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工资的三倍来计算支付的。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是以工程款没有拿到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因此,也产生了很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今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 在我国劳动法中,工...


·辞职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
      辞职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或者径行销售的,不仅要承担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一、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能认定工伤吗?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也不影响对其的工伤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主观恶性比较大,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不得认定为...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劳动仲裁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可以提反诉:(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我国南方地区地下水位高,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首先得做好地下防水工程。否则,一旦后期地下水涌入,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耽误工期。施工方在完成防水工程后,要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


·单位开除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开除,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辞退员工也不例外。那么单位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如果单位是违法开除员工的话,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一般单位开除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解雇员...


·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并且这类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比较好。那么,在法律上,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该范畴,并且将年终奖拖在年后发属于违法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 现实中,劳动关...


·领取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受伤害时,应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领取工伤认定结果后,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劳动者应该如何寻求救济。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什么是工程垫资?
      什么是工程垫资? 一、什么是工程垫资? 工程垫资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资金情况,工程项目对外付款大于项目已收款或者应收款合计所形成的代垫支出的资金。或者是生产经营当中所需的款项。 无论是银行还是法律界,有关专业人士都提醒房产交易双方在使用这种“垫资”工具时须万分慎重。由于缺少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