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一方逝世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婚姻一方逝世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所差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相互丧失对方的继承权。而在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对方的继承权,所以,分割遗产时,采取平分的原则并无不妥。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即继承权转化为财产所有权,继承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无权干涉。例如,寡妇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后改嫁的,完全有权利带走其继承的财产。二、继承权的权利实现。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如果说公民出现死亡的情况下也是会由配偶、父母以及子女来继承生前的财产,如果说当事人在生前订立了遗嘱后也是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当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则会自动生效,继承人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继承遗产的,同时继承人也是可以放弃继承权利的。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在广告中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国家免检产品这个词语,作为一些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果经过了国家的认可申请到的标签,我们自然也会对产品放心很多,购买产品的欲望也就会更加的强烈,但是对国家免检产品的申请其实有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国家免检产品的免检...


·女性在职场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自己怀孕了公
      女性在职场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自己怀孕了公司是否会直接解雇你,如果遭到解雇那女性是否能通过合法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来看看职工怀孕合同到期能仲裁吗。如果职工是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那公司不可以因为员工怀孕而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怀孕员工是可以合法申请劳动仲裁的。在...


·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该怎么办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那么夫妻离婚就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换句话说,对于夫妻个人的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是不能分割的。而此时分割夫妻财产就有可能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要是遇到离婚财产分配不均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 协议离婚已...


·离婚后子女探视时间是如何确定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一方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拥有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期足额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且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得干涉。不少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离婚后子女探视时间是如何确定的?所以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时间如何...


·女方打离婚争抚养权官司要怎么收集证据?
      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会成为打官司的主要目的。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对孩子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女性因为生理原因,对于孩子的着更为千丝万缕的牵挂。如果离婚时一定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争夺抚养权,那么,女方打离婚争抚养权官司要怎么收集证据才最为有利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女...


·俩夫妻分居两年是不就自动离婚了?
      俩夫妻分居两年是不就自动离婚了?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


·离婚分割财产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或者判决,一旦生效那么双方就应该按照具体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包括对房产、车辆进行过户、转移占有等等。不过现在却出现了离婚分割财产拒不执行的情况,那此时应该怎么处理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分割财产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1、胜诉之后,...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直接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再结合双方对财产的贡献以及共有人各自的生产生活状况来处理。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共有财产...


·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这几方面作出处理,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其中可能在财产的分配上面产生的争议最大,因此不少夫妻在实际离婚之前就想要知道,究竟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不分的...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离婚诉讼多久时间开庭审理?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


·一、夫妻财产共计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共计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