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由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由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可以吗?由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可以,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也说是说,对于犯有重婚罪的,公安机关有责任予立案调查,并在证据充分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重婚罪的受害一方有证据证明重婚事实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人的刑事责任。二、重婚的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我国法律上只规定了事实重婚以及法定重婚两种重婚的认定条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上述两种条件来对重婚的事实进行认定。另外,当事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法院判决处理的。



·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夫妻之间的婚姻都是有效的,但实践中也很容易出现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都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又该怎么宣告婚姻无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是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储存在保险公司不影响婚前财产性质的。男女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日期(结婚证)前属于各自个人的所有财产即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


·一、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一、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是离婚行为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之前没有必然的联系,一般只有在起诉离婚成功以后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


·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咋办?
      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咋办?婚姻无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再次提出申诉请求,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笔误,法院可以裁定补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


·离婚一方代抚养子女是否可行?
      离婚一方代抚养子女是否可行?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即使父母离婚,双方的义务是不会消灭的。因此,夫妻在离婚之时应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一般来说,子女的抚养权会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实践中会有夫妻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其中一方,但暂时由另一方代为抚养的,那离婚一方代抚养子女是...


·夫妻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离婚时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


·事实婚姻怎样离婚,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目前在我国许多农村和落后地区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常常以为,只要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就能是合法的婚姻。但实际上,事实婚姻是不同于合法登记的婚姻的,所以事实婚姻的离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男女之间的事实婚姻怎样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怎样离婚 事实婚姻...


·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实践中多数夫妻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程序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但如果双方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诉讼离婚也是较好的选择。在实践中,许多离婚案件会在审理结束后一段时间才会下达判决书。那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实际情...


·民事法院会管婚姻诈骗吗
      民事法院会管婚姻诈骗吗?民事法院不会管婚姻诈骗,婚姻诈骗属于诈骗罪,受害人应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婚姻诈骗罪犯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离婚起诉女方赔偿损失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起诉女方赔偿损失的条件有哪些?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