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赔偿不够还可以起诉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赔偿不够还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赔偿不够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状的基本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本来在签订赔偿协议书之前,双方当事人就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核算,如果受害者没有证据能证明赔偿协议书当中约定的赔偿金不够实际损失的话,签订了赔偿协议书以后就不能轻易反悔,即便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


·发生交通事故扣车要交停车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扣车要交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 企业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定标准,用以区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其中,饮酒驾驶的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而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则是体内血液酒精含量80mg以上,对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没有作进一步的细分,为此,浙江省的司法公安部门对...


·一、湖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湖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


·非机动车全责不肯赔偿会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应该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赔偿己方因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而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先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率先到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率先到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接下来双方当事人就要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那么这个责任书多久能拿到?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有什么规定?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下文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有什么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哪些情形不属于延期交房
      哪些情形不属于延期交房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不可...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


·逆向停车扣分吗
      逆向停车扣分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2.车身右边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零点五米,沿行驶方向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在临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