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找中介买二手房的人中,对中介费这块的收取明细一般都不十分不清楚,中介也总是“躲躲藏藏的”,不作出相应解释,只告诉您中介费是多少,所以大多数人都希望了解应该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接下来,我们为你进行具体介绍。


一、怎么算二手房交易中介费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

例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万元×2%+40万元×1%=2000元+4000元=6000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

再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万元×2%+90万元×1%+25万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12250元整。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找中介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由于房产知识的欠缺、时间、精力等因数,大部分人会选择找中介区帮助购买二手房,那么在找中介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如下:

1、谨防虚假广告

也许你在报纸、杂志或网站上看到无数次“物美价廉”的好房子,别急,这不是真的。一旦你傻呵呵的打电话过去,对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会饱含遗憾的告诉你:那套房子太抢手,已经卖掉了。你可千万别当真心怀沮丧,不是你运气不好,其实是中介太奸,哪里有什么天下掉馅饼般的好房子?纯粹是他们拍脑袋胡编的,为的是引诱你打电话来,然后向你卖别的房子。

不要相信中介所作的广告,要么自己去中意的小区里贴条,要么寻找个人交易的网站。当然,残酷的现实是房源基本被中介垄断,如果你急切的想找房子,只能先去中介那里看了。或者指望政府对二手房源统一监管,建立一个公平、公开的规范体系,不过这个目前还不靠谱。

2、保存房子的价格等信息

中介一旦联系上你,在跟你谈房子情况时已经开始骗你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价格。

第一次,中介打电话时告诉我房价是40万,可当我兴冲冲看完房子后再问他价格时,他说42万。当我提出质疑时,中介就使出了举世无双惊世骇俗的颠倒黑白的绝世武功:“不可能,我电话里明明跟您说的就是42万,我记得非常清楚。”“您可能记错了吧?我绝对说的是这个价格。”“我真的没有说过40万,我以人格担保,您说我多报那两万有什么意思呢?不值当的。”

看着他真诚的面孔和急切表白的眼神,一时间您可能真以为自己糊涂了。

每次让中介把房子的价格等信息完整的发到你的手机里,既方便区分不同的中介、房源,也有利于今后对质。

3、想办法见到原房主

按理说,中介应该是让买卖双方省心省力的服务机构。可如今这些中介处心积虑的阻止买卖双方见面,不断制造麻烦——为了吃差价。通常,如果业主已搬走,中介就会从业主那里搞到钥匙,美其名曰替房东省事,实际上是为了单方面糊弄买主,要高价。

所以,捂紧钱包,坚决的告诉中介,不见房主不交钱。见到房主一定要问明白价钱,别不好意思。你要想,一个不好意思,多少血汗钱可就搭进去了。如果中介就是不让见房主,那就只好自己想办法联系了。

若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话,则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二手房交易中介费。但其实,中介的陷阱无处不在,花样迭出。哪怕你刚刚产生买房的念头,小心,你可能已经被骗了。所以我们在找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必须谨慎谨慎再谨慎,当我们遇到霸王条款时,不要被中介的强势震住,一定要问清楚房屋等信息的具体情况。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一、退回侦查再次移交的案子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之一:恶意违约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恶意违约包括两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权移转...


·一起喝酒的人出车祸责任划分怎么认定?
      一起喝酒的人出车祸责任划分怎么认定?对于劝酒承担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二、具体情况1.强迫劝酒的人。通过故意灌酒,言语性劝酒等方式强迫对方喝酒,并且在对方已经醉酒或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依然劝酒等,此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提交抢劫罪赌博罪辩护词后一定可以减刑吗?
      一、提交抢劫罪赌博罪辩护词后一定可以减刑吗? 提交抢劫罪赌博罪辩护词后并非一定可以减刑,刑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


·80万元标的应交多少诉讼费用?
      80万元标的应交多少诉讼费用? 一、80万元标的应交多少诉讼费用? 80万元标的应交11800元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


·个人所得税可以自己去交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自己去交吗?个人所得税是由单位代扣代缴,不是由自己交。当然如果你是个体户,则由个人主动到税务局申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一般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申报缴纳至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居民个人取得工...


·连续碰撞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是否可多次使用
      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区分责任的赔偿特点也使得伤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在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中更是如此。所以在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能否多次使用成为了受害方非常关...


·个人车位租赁协议是怎样的
      在实际情况下,当我们还没有拥有自己的车时,那么我们的个人车位就是闲置的、不需要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考虑将个人车位出租,这样也就可以为自己带来一笔小小的收入。但在个人车位租赁时要进行签订相关的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关于个人车位租赁协议,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个人车位...


·交通肇事者逃逸面临刑事责任是什么?
      交通肇事者逃逸面临刑事责任是什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