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一、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扩展资料

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法院查明相关事实。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起诉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

考虑到法院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办理时应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诉讼要求递交相应的诉讼状。对自身的案情和诉讼请求进行书写,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这类犯罪人员进行赔偿自身的合法损失。人民法院按照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内源融资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其实就是指公司,公司有着合法的经营场所和独立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不会随意的进行变更的,因为公司法人变更其实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像公司的住所,开户银行,甚至是税务登记的这些都要重新进行变更。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投资公司...


·做股权转让的时候股东去不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公司法》第七十...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


·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是假的,保险公司能否免除承担的责任
      若善意投保人持有的保单是假的,但并不能据此免除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设立的营销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营销部营销人员为侵吞保费,将自己伪造的、内容和形式与真保单一致的假保单填写后,加盖伪造的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通过营销部的销售员在该营销部...


·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有哪些
      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有哪些 一、金融公司股权融资流程 1、 企业管理当局确定融资计划,并授权负责人,或股东会授权至董事会 2、 受自身进行基本尽职调查,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财务顾问人员协助,准备公司基本介绍资料或商业计划书 3、 引入投资机构初步洽商 4、 在签署保密协议后,有意...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一、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物业公司没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双方当事人约定...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2023?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2020?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赔偿需要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就会多得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而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根据《中...


·合伙企业有哪些基本特征
      合伙企业有哪些基本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