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以合作、发展、互惠互利为目标,谋求双方利益,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劳动关系。社会的和谐是以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基础的,为维护社会和平,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政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是劳动者受到不公平待遇,对用人单位进行投诉举报,维护权益的有效办法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举报投诉的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举报投诉人)检举和控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举报投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根据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受理举报投诉。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和举报投诉电话(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举报投诉电子信箱),并有专人值班。
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举报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 举报投诉应由举报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举报投诉书面材料。书写举报投诉文字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举报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值班人员进行笔录,笔录经举报投诉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举报投诉人拒绝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拒绝理由。
举报投诉人电话举报投诉的,应当如实记录;信函举报投诉的,应当及时登记。
第六条 举报投诉书面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举报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者住所、举报投诉时间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除外)。被举报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被举报投诉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第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人,且被举报投诉人具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追究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
对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举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二项规定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第九条 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下级劳动保障部门受理举报投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 举报投诉人要求告知举报投诉查处结果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22日起施行。
劳动者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办法对各种非法用工行为、不公平待遇现象进行举报投诉,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而对于企业等用人单位,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员工负责,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与员工共生共长,才能确保企业的良好发展。


·四川工伤待遇调整关于赔偿项目有哪些
      四川工伤待遇调整关于赔偿项目有哪些 2018四川工伤待遇调整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


·在哺乳期内辞退怎么赔偿
      在哺乳期内辞退怎么赔偿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二、...


·员工无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长期无固定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一、长期无固定劳动关系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淄博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么样的? 一、山东省淄博...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甲方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承包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待遇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虽然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不能继续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即要求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工...


·单位辞退员工按照几倍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