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处理? 一、建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处理、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违约责任的处理以及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调整的问题,下面由我们就这三部分内容为您简单介绍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内容。
二、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处理
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方因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主张工期顺延权,即其针对发包方的先履行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依照《合同法》第283条的规定,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即享有工期顺延权。
但是,当事人常常在合同中就上述情况约定了承包方应当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如果在实际履行中承包方没有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怎么办?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发包方处于强势,承包方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很难办到工期顺延的签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方能够举证证明其在办理签证的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了顺延工期的要求,或者其能举证证明发包方迟延支付工程款情节较为严重而影响了施工进度的,那么对其工期顺延权主张应予以支持;如果承包方不能举证证明其提出过工期顺延的要求,且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款情节较轻并不必然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则不认定承包方享有工期顺延权。因发包方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认定承包方享有工期顺延权的,一般工期顺延的期限应当顺延至发包方付清进度款之日止。
对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承包方在诉讼中主张工期顺延权的,因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就无法进行施工,必然导致工期延误,此情况下应支持承包方的工期顺延权请求。
三、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
1、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对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大小有争议的,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依据《合同法》第281条的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改建的,依据《司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3、是因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的,则依据《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的精神,该工程质量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少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因其过错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等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包人对导致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四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承包人仍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对于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也要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和责任。
四、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很复杂,因此,判断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不可能有一个统一而具体的客观标准。在审判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审查判定:
(1)违约金数额与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之间的比例;
(2)违约金数额与合同总价款、当事人未履行价款之间的比例;
(3)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及过错大小;
(4)违约金数额与违约方所获得的合同利润之间的比例;
(5)违约的时间长短。
在无法确定非违约方当事人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合同价款的10%,则可以确定该违约金过高,并予以适当调整。
关于“建筑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你是否已经清楚了解呢,我们要提醒的是,建筑方面的合同不像其他合同涉及到的主体那么简单,构成建筑合同违约责任的内容也是比较复杂的,您在阅读建筑合同的相关条款时,需要结合其他和建筑相关的法律条款,帮助您理解。


·建筑承包合同模板怎么写?
      建筑承包合同模板怎么写? 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开始列入城市发展进程中,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也被广泛地被需求着,合同双方都需要通过这一纸条约来确保各自的利益不受损害,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合同究竟包含有哪些内容,那么就请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下面这个承包合同模板吧。 工程...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在我国,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加上很多人都通过务工有了一定的行业知识,使得越来越多的务工者寻求自主创业。而对于一些之前从事建筑行业的创业者来说,创办建筑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未登记的无证建筑可以直接按违章建筑强拆吗?
      一、未登记的无证建筑可以直接按违章建筑强拆吗?  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是一个认识概念,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只规定了合法建筑、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三个概念。  对于合法建筑按规定予以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予以相应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上规定的违章建筑有两种情况,一种情...


·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所有权归属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违法建筑,又称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建设的房屋及建筑物。由于违法建筑并不能基于法律规定产生不动产所有权,因此,如果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建筑所有权归属的,就必然涉及违法建筑的认定问题,而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权属于行政机关,而...


·违章建筑如何界定与处理?
      违章建筑如何界定与处理?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一规定确立了建筑物权,无证房或证件不全的房屋应不再一律是违章建筑,将一定程度上规范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应该是放在首位的,其次才应该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所以有些施工队为了防止人为的原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会要求员工和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一般我国建筑行业所有的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 建筑...


·建筑法全文最新内容是什么?
      建筑法全文最新内容是什么 建筑法全文最新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涵包括什么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涵包括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


·现代社会建筑的类型逐渐增多,同时也对质量要求更高,但对于这些
      现代社会建筑的类型逐渐增多,同时也对质量要求更高,但对于这些建筑物在修建的过程是需要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才会被准许投入社会使用的,而一旦出现了质量问题就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并返工重改,相关规定也对质量有所要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建设工程质...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需要注意,采光权是法律赋予房屋所有人的一种合法权利,如果因为新修建的建筑遮挡了采光的话,此时一般是会认定对他人采光权的侵犯,那通常侵犯他人采光权要如何解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他人采光权怎么解决 (一)...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一、社区拆除违建通知是怎样的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在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收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违章建筑主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