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该怎样调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交通事故可以通过调解解决,那交通事故该怎样调解?本文马上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该怎样调解
1、我们在调解一些重大事故时,死者方家属一般都会对其损害赔偿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要马上解绝这些要求是不可能的,我们的调解室中,均贴有《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那么,我们可以叫他们看一下这些法律、法规,说明我们作为国家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是遵循公开、公正原则的,让其细看法律、法规,在作适当说明,转移其注意力,等他看完后,我想,他们随着注意力的转移,脾气也就小了许多,这时候,我们再重新回到事故调解上,有时候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调解时,一般死者的直系亲属到场不多,来的多是一些旁系亲属,或者是一些当地有声望的人,而且一般来的都不只是三个人,而在调解初期,直系亲属一般话语不多,就算说话也是伴着哭泣声,这时候,他们的作用不大,反而是其他参加者借着死者的直系亲属情绪大提要求、大喊大骂,这时候,我们则应耐心讲解,千忌与其对骂,迫使调解终结。在耐心解释效果不大时,可以劝其情绪最高者离场,换人来参加。这样一来,转移了最大的矛盾点,有利于事故赔偿调解的继续下去。
3、在重大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死者直系家属不表态,是不可能在调解书上签字的。那么,我们在调解中就要时刻注意死者直系家属的动态及情绪波动状态,以免在其激动时说一些敏感的话题,如:死亡补偿费、安葬费等等,使其情绪失控而导致调解失败。
4、您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时,有没有这种情况:死者是A地的,如果我队有民警a也是A地的,在调解相持不下时,进行短时间的中断,请民警a来做一下死者家属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进行人性化的劝说。有时候,这种方法可以使本来马上终结的调解最后却能圆满解决。
二、交通事故调解需多长时间
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2、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3、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调解能够很好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了解调解的有关内容是很有必要的。要是当事人不清楚交通事故该怎样调解的话,建议先看看上述内容。要是遇到什么问题的话,也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驻马店律师。



·发生交通轻微伤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轻微伤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轻微伤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轻微伤双方主体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偶然也是必然,对于超速驾驶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何时发生的问题。在这起事故中确定了事故的责任,接下来就是死、伤人员的赔偿问题,那么深圳特大交通事故重死、伤人员能获得什么赔偿?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深圳特大交通事故死、伤人员能获得什么赔偿? 根据交通事故...


·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判定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略有不同,也是随着交通法的不断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判断的标准也在不断的健全,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公正和责任认定更加精确。接下来,我们带着您一起看看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 一、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


·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误工费吗? 被害人没有误工或者没有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不可以主张误工费。因此,退休人员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不可以主张误工费,但是退休人员如果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存在兼职工作并有实际收入,遭受人身损害虽然并未影响其领取退休金,但实际已影响了其兼职收入的,也可以主张误...


·高空坠物砸到车该怎么界定责任?
      高空坠物砸到车该怎么界定责任?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


·2018摩托车醉驾罚款多少钱?
      2018摩托车醉驾罚款多少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应出具证明材料。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造成损失,我国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是很多家长十分关心的事,但自己有时候却没空接孩子,但一些不太正规的学校却使用一些不符规定的车辆接送小孩,而且有时候还超载,严重地威胁到学生的安全,一旦出事,后果十分严重,那么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给您解答一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