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

一、担保公司抵押手续

1、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对房屋进行评估

房屋评估机构会根据抵押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通常,最高贷款额为抵押物评估值的一半。

3、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需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因为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4、办理公证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5、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6、在上述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银行系统无不良信 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建筑面积最低不得小于30平方米;抵押房产的建筑年限在20年以内。

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同时会根据房屋的性质和抵押率不同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抵押贷款年限为1-10年,最低单笔贷款金额为5万元。抵押房产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别墅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签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借款人和产权人到场。取款时,借款人可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取款或到代办公司办理取卡手续。

二、担保公司担保费的构成

1、公费用、差旅费等管理成本。担保公司应对每个担保项目应分摊的管理费用进行精确的测算,以确定担保费的收取水平。

2、风险准备金。担保业务是一项高风险的业务,为了弥补经营担保业务可能带来的损失,担保公司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是担保公司财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保费收入必须能够满足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否则担保公司就会发生亏损。

3、合理的利润。担保公司如果是一个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就必须去追求利润。没有利润,谁也不会去投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也不可能做到可持续经营。因此,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应该包括合理的利润水平。

担保公司并不是慈善机构,因此肯定是需要赚钱的,而这个钱从哪里来?当然就是客户身上,因此这个担保费除去一定的成本费用之后还会收取一定的利润,这是非常正常的。

综上所述,关于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如果是房屋抵押贷款,是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的,另外,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担保公司一般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的,主要包括公费用、差旅费等管理成本,风险准备金以及合理的利润。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无论公司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它任何企业不得强行干涉其经营管理或产权的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才可以。 企业并购的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基础工作阶段: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


·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设立瑕疵一般表现为股东、资金、章程方面的瑕疵。 1、股东。 股东是公司的控制者,可以通过行使权利来影响公司的运营。 ① 股东人数不符合限制。 公司在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不相...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大约有80多件,已经形成了比较配套和比较系统的国企改制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系统。如《企业国有...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
      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的区别是什么?对于集体企业,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企业改制的。通常而言,企业改制都是事先制定总体的改组方案,以便更好的选择实施。但同时也存在着政府主导的企业改制。很多人不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集体企业改制自主与政府主导...


·合同与分公司签订起诉总公司吗?
      合同与分公司签订起诉总公司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


·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在进行注册程序时都会有一个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授予,而该法人往往要承担公司的一切民事责任和债务承担,但同时也会享有民事权利,也要承担民事义务,相应的也存在一个非公司法人,那么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由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


·《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
      《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 《公司法》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什么限制? 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对董事监事高管的股份转让限制有以下规定。 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股东起诉公司法人需要的理由有哪些
       公司法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司的直接拥有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干预作用,但是企业也会有股东的资金流入,资金一旦流入,股东就有决定公司发展事务的权益,双方相处融洽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一旦矛盾激化,就会存在经济纠纷,那么,股东起诉公司法人需要那些理由? 股东起诉公司法人的...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本应该怎么写的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本应该怎么写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时间:地点:出席会议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根据股东、 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