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
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票是真实的,最终也能够实现抵扣并入账,所以都默许并接受这种行为。
企业都很清楚,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但自己如果没有直接从事虚开发票,而只是接收这些虚开的发票,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殊不知,这会给企业带来违规风险。判断企业接受虚开的发票是否构成违规、违法,应当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接受”两种情形来看待:
1、善意取得
如果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确实存在真实交易,企业所接受的这张虚开发票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而且企业对供应商提供虚开发票的行为也并不知情,就可以认定为是“善意取得”,不予追究。
2、恶意接受
如果不符合前面所总结的“真实性”、“相符性”、“不知情”三个要件,那就应被认定为是“恶意接受”。如果企业进一步利用所接收的虚开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申请出口退税的,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处理。
构成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以上,若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企业应自行承担“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而这种举证风险是未知的,如果最终无法证明,必然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前述巨大法律风险。所以,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自行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
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因为形式、内容出现问题而最终作废
企业有时会遇到供应商所提供的发票因为形式不符合税局要求、内容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等原因而无效,企业就无法将这些发票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严重的还会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等违法行为,面临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必须合法、规范、准确,主要包括:
1、明确发票形式的合法性。必须是从供应商的主管税务机关购领的发票。
2、明确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开具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合。
3、明确发票内容的准确性。发票金额、主体必须填写准确,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有涂改的痕迹。
4、明确企业的发票审核权。若企业经审核对发票真伪有异议,供应商应当配合提请鉴定受理税务机关或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5、明确违约责任条款,若供应商开具、提供的发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虚假、无效、不规范、基础信息错误、种类错误等,无法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能抵扣的,供应商应当承担重新开具发票、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供应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无法抵扣税款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只有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款,而普通发票则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款。一般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虽自己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但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代开。也就是说,无论供应商的纳税主体资格如何,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尽管如此,实务中,还是会经常遇到供应商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因此,为保证顺利实现抵扣进项税款,企业事先在合同中明确开具发票的类型:
1、供应商须承诺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同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明确发票的具体内容,包括发票抬头、税率、金额等。
3、明确违约责任条款,若供应商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而导致无法抵扣的,应承担重新开具发票、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已收货款却迟迟不开发票
实务中,经常出现企业已付款但迟迟未收到发票的情况,从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申请抵扣进项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法律规定,若合同双方未能事先明确发票提供的具体时间,发票需求方仅能催告发票开具义务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这样的救济力度远远不够,同时也加重了企业的经济风险。
因此,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尤其建议企业采用“先票后款”的方式,可以表述为,“供应商应事先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经采购商确认无误后再行付款,若供应商未能按时履行开票义务,采购商有权相应推迟付款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这种“先票后款”的条款非常有利于企业。如果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先票后款”,那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就不属于合同主义务,企业也就不能以供应商未提供发票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但是,如果事先有约定,该约定是合同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就属于有效约定。这个时候,企业拥有了一把维权利器,在供应商不按时提供发票的时候,就可以利用自己的货款支付义务来进行对抗,拒绝支付货款。
若无法争取“先票后款”,合同中也应明确发票提供的具体时间,供应商若未能按时开票,应按日承担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五、有问题的发票给企业造成损失,供应商拒绝赔偿
据前所述,如果不事先对发票的开具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经常导致企业会收到各类问题发票,进而导致无法入账、税前扣除、申请进项税款抵扣、办理出口退税等税务,从而产生经济损失。
而损失发生后,并非所有的供应商都愿意为企业的这些损失买账,这就需要企业事先在合同中对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发票所涉及的税务安排和税务风险的承担,建议设计以下条款:
1、明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照该含税价格开具,不得低于企业已经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保证企业可以依据该发票申请抵扣进项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在实现进项税款抵扣或出口退税之前,企业有权暂不支付相当于前述抵扣税款的那部分款项。
3、若企业发生发票不慎丢失、灭失等情形,供应商应按照税法规定和企业的要求及时向企业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报税证明单》。
4、若企业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企业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供应商应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及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并将红字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交企业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款的凭证。
5、若供应商因合作业务被税务机关调查,应及时通知企业;若企业因合作业务被税务机关调查,供应商有义务全力配合。
总之,合同违规开票违规责任该由谁承担,您应先根据对方是虚假开票还是一时疏忽,合同上的双方交易是虚假还是真实这几个方面来判断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若是双方交易存在的情况,对于发票对方是善意取得,则不予追究;若是虚假开票,则您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的人民的财产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类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与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是个人,而合同诈骗则包括个人和单位。下面我们就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所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是很正常的。 虽然协商的结果可能是和平...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人们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相互之间赠送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有赠车的也有赠房的,可是赠送之后后悔了怎么办,此时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有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再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从法律角度上面分析,这个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呢?而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本文将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


·合同骑缝章应该怎么盖?
      合同骑缝章应该怎么盖?一、合同骑缝章怎么盖?1、工具/原料章子一枚,印尼一盒需盖章材料若干2、方法/步骤(1)准备好要盖的,比如公章一枚,有些有专门的骑缝章,有些没有专门的骑缝章,也能盖,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就行。(2)准备好印尼,印尼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不然起不到效果。(3)把要盖...


·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


·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该如何办
      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该如何办 一、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该如何办 1、如果是商业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对方不退保证金,则你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能收取保证金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


·简单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简单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在交易频繁,商场如战场的社会上,各个公司无论大小,都会为了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而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自...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如果...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保险种类的数不胜数,关于人们出海也会签订一系列保险,这其中常见的就是海上保险合同了。那么什么是海上保险合同呢?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又是什么呢?这些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我们都应该知道一些,特别是需要签订海上保险合同的朋友们更需要了解。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