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标准 一、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
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同时该办法中规定,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劳动法进行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事实上,这种一刀切的补偿方法在实践中是很难解决问题的,比如很多员工无法等待企业重新开业,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因为工龄较长,要求企业给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而依照上述办法,只给与基本的生活补助是无法安置员工的。
有关武汉拆迁企业员工安置补偿的内容,其中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就有包括员工月生活补偿费用;如果要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按照劳动法来进行补偿解决。如果企业面临拆迁,企业应该提前对搬迁员工安置进行梳理,然后制定安置方案。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


·hr如何管理劳动合同
      hr如何管理劳动合同1、建立一套科学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如制定劳动合同行为规范、提供示范合同或标准合同范本等。2、督促、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劳动法规及有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通过引导的方法和服务的手段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从谁发放工资来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时候,需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可是,有些单位会以口头的形式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这是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在劳动仲裁,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非常重要。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从谁发放工资来认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事...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试用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劳动合同届满未续合同期限,但劳动者依旧在职,而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那么走离职程序就会与普通员工离职程序不同。究竟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


·酒店员工劳动合同怎么拟定?
      当酒店招募到了员工后,就会与员工订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合同类型多样,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书写格式。那么,酒店员工劳动合同怎么拟定呢?下面我们为您精心挑选了一个酒店员工劳动合同的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酒店员工劳动合同怎么拟?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


·髌骨骨折工伤鉴定如何进行?
      在外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工作是否舒心以及在工作中能否保障自己的安全,但是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们来说,即使很小心在工作了,但是难免有意外发生,而如果发生了髌骨骨折工伤鉴定如何进行呢?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资料,您来阅读一下吧。 一、髌骨骨折工伤鉴定如何进行? (一)按鉴定标准,腿...


·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了在受到工伤之后获得赔偿的时候的
      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了在受到工伤之后获得赔偿的时候的一个证明凭证,这个证明需要权威部门来作出,一般用人单位是无法出具工伤鉴定证明的,也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工伤鉴定去哪鉴定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都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由于实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也会导致具体需要满足的情形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


·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误工费是补偿伤者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参加工作或劳动,致使无法获得收入或者是收入减少的费用。在计算时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个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另一个是受害人的收入状况。针对受害人的不同情况,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也有所不同: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工伤商业保险能同时享受吗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兼得的:1、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和辞职书一样的效力,就是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一方需要进行撤销,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是无法进行撤销的。为了维护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