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有什么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在水上的船舶之间发生的碰撞或者船舶在水面上发生的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很大的差异,因此需要注意的与道路交通规则差不多,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四)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 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
第六条
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七条
浮动设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有关活动: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
第八条
船舶、浮动设施应当保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
船舶、浮动设施的配载和系固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第九条
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
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条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船舶、浮动设施的交通安全负责;不得聘用无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担任船员;不得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第十一条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浮动设施的技术性能、船员状况、水域和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船舶或者使用浮动设施。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并随船携带其副本。
第十三条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以上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水上交通事故与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大同小异,处理办法也大都一样,因此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也与其他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也差不多,上述内容中有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的管理规定,上述内容为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详细内容,仅供您参考。



·车辆交强险怎么交?
      车辆交强险怎么交? 随着保险行业的日益繁荣,车辆保险也变成了一种趋势。尽管车辆保险的种类繁多,在买车时首先要考虑的还是车辆交强险,车辆交强险是买车至关重要的一步。那么车辆交强险怎么交?所以今天和我们一起了解吧。 一、缴纳车辆交强险的原因 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利相信对于很多人...


·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扣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超载2人属于超过额定乘员20%,汽车驾驶人需要接受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还要接受记3分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多少时间是怎样的
      时下,二手房的买卖在一线二线城市中不胜枚举,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卖又分为很多不同的情况,那么每种情况下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多少时间呢?接下来的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况下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的时间以及相关问题。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双...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应赔钱多少?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应赔钱多少?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


·一、交通事故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轻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规定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


·单方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如今汽车已经成为您出行必备工具,我们知道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您是否知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时应该如何处理?单方交通事故是否需出具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 单方交通事故是否需出具责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能有强买强卖的情况出现,如若不然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强迫交易罪。由于在强迫交易过程中会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很多人无法区分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区分抢劫罪...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一、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我国规定除因事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绝对不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所以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从懂事起我们知道的第一条交通规则大概就是红灯停,绿灯行,这条交通规则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都需要遵守的基本的交通规则,生活中很多司机朋友在开车的过程中难免会有违章的行为,违章了就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法律规定的交通规则有哪些,那么非机动...


·一、临牌出交通事故会赔偿吗?
      一、临牌出交通事故会赔偿吗?如果购买了保险就会赔付。首先报案。因为保险已经生效。只不过是用发动机号(或出厂序列号)为凭证上的罢了。等正式牌照下来后做个变更就可以。不影响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保险已经开始生效就没有任何问题,包括理赔。但要注意车管所颁发的临时车牌有效期一般在15天,只要...


·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是什么?交保险是每个人都在做的事情,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除此之外开车的人还会缴纳车辆强制险,也就是强制缴纳的保险,这样就可以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不会出现任何的问题,那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交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