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现代社会中,城市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它们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基本上都快耗尽了,所以一些为了谋求发展、利益的人会愿意到城市边缘的农村买房。那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农村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限于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不允许城市的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购地建房或直接购房。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没有必要,农村房屋应是可以出卖给非农业人口的。我国《土地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按照物权法中所有权的基本理论,应对其所有房屋享有完全处分的权能。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在买卖中一并发生转移,所以,应当允许农村房屋出售,但应当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转让给城镇居民。2、农村的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非农业人口可以继承其亲属遗留在农村的房屋。同样是农村的房地产转让,既然允许非农业人口继承农村的房屋,应当也允许农村房屋买卖,因为买卖和继承是房地产转让的不同形式。3、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通过联营合资等形式对农村房屋共有。联营、合资经营这种形式亦是房地产转让的变相形式,而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这种转让的形式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所签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4、允许农村房屋出卖给非农业人口,也是农村和城市房地产市场统一的需要。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取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农村房地产永远被贴上农村的标签,不能转化为城市土地,或者城市人口不能通过合法的买卖获得农村房屋,那么,农村就无法吸引外部投资,使其城市化。二、城镇居民可不可以买农村房屋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许多农村房屋买卖都不能获得相应的产权证明,给农村房屋买卖带来障碍,导致“黑市”交易,并容易埋下产权纠纷的隐患。买卖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农村房屋买卖后是否办理过户审批手续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所以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依据该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必须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上的依据,地方法规或规章都不能作为认定合同需依法登记后生效的依据。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完毕,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就买卖农村房屋的情况,在实践中经常会引发纠纷,而农村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如果法不能合理地处理这些纠纷,就可能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产生直接的影响。而虽然允许买卖农村房屋,但一般是不允许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很多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已经在城市安居乐业,导致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您知道买房的时候有哪些手续程序吗?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最好的凭据,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影响合同效力吗...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虽然说在婚姻关系当中,金钱不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但是说句实话,在生活当中像存款房产这样的重要财产,也是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当中一辈子都需要奋斗的目标。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肯定夫妻双方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如果离婚的话,就会针对房产存款等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房...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我国整体房价都是偏高的。而此时房价自然作为购房者首要看看的因素,但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其他的一些因素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损害到自身利益。那么现在买房子考虑哪些因素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房流程是怎...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呢?只有事先了解清楚可能有哪些,才能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第一份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份是住宅使...


·婚前财产房子的界定相关法规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的人闪婚闪离,您都知道离婚要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现在我国实行新婚姻法,这对于这些离婚的人来说是非常有力的,这部法典中对于婚姻双方的财产进行了保护。那么婚前财产房子的界定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所谓新《婚姻法》房产新规,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房屋他项权证的用途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的用途是什么一、房屋他项权证的用途是什么1、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2、他项权证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权证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贷款的时候,需...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租房合同条款发生纠纷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2、主体资格证明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托书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


·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
      房产证没办下来怎么立遗嘱?房产证没办下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遗嘱人具有产权的,那么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