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一、哪些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二、退房时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房东,他们在检查物品时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强行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不退还,特别是新房出租的,这种情况尤为明显。那么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不退还押金的情况怎么办呢?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这种关于租赁押金的纠纷现实生活中不计其数,或是无故扣押,或是借口物品磨损扣取维修费等。这里需要提醒您,房主以家具磨损为由拒退押金是不合理的,因为在租房过程中,对家具的正常使用产生磨损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没有损坏的话,押金应当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还。



·公房自建房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房自建房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补偿的对象不一样。私房因为房屋所有权是私人,所以补偿是给拥有所有权的私人。而公房除非当地有特殊政策,否则补偿是给公房产权单位。公房住户只能得到搬迁费、过度费。 公房和私房拆迁补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一样的,关于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没有区别。...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一、 质押房屋合同成立标准 根据《合同法》以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如果达成了,说明合同已经成立了,如果未达成,说明合同没有成立。不同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又是不同的。如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合...


·一、离婚房产分割需要评估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需要评估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已达成协议,可由两人自行处理,不需出具评估报告。如果存在纠纷,那需要先进行价值评估,再有法...


·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价值怎么确定房屋价值的确定方式分
      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价值怎么确定房屋价值的确定方式分为以下四种:1、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和折价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按该价格处理;2、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价高者得;3、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得,拍卖该房子,拍卖所得价款再进行分割;4、双方对房屋的归属和价款都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房产遗嘱公证后想卖房怎么办
      房产遗嘱公证后想卖房怎么办 房产遗嘱公证去世后留给儿子,立遗嘱人想把房产卖掉,必须到公证处撤销遗嘱公证才能卖。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包...


·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在生活中,买房子之后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缴纳税费,在缴纳税费的过程中有一项是房屋过户费,那么你了解房屋过户费用的计算吗?新房和二手房的计算方法是否一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问题。 一、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2016年新房过户费用 (1) 契税(买方承担): ...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 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  (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  (含100万元)...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住改非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缴纳的记录,这种情况下,依照我国的相关拆迁政策和法...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 (二)挑选房源 注意事项:在第一步基础上了解如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如果是第一套房,贷款是商业贷款应当支付房价总额的30%,如果是以单位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90平米以内,应当支付房价20%,90平米以外应当支付房价30%,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应当是房价的50%。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如下: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