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收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当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
3、征收未利用土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收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
土地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安家立业的根本,因此对于被征收土地者必须对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解,在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中主要有三项补偿标准组成,第一由于征收土地所既有利益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第二是由于土地征收对生产生活所造成的不稳定进行相应的安置补偿,第三就是对于农作物的补偿。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吗由于农村的限制性,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导致大量土地的闲置,就出现了土地承包的办法,充分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利用,而且土地闲置过久还会应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闲置费,那么当我们选择把土地承包出去后在合同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一、为什么必须选择挂靠地址 1、注册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必须填写一个公司注册登记地址; 2、无办公场地的客户,租赁一个场地费用太高,选择地址挂靠是最经济的方案; 3、外地在深圳注册公司客户,需要有一个公司注册地址,必须选择注册地址挂靠; 4、注册地址如...


·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吗?
      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吗?1、划拨土地子女能继承,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


·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
      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 一、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 农村荒地承包费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需要和村委会协商。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方式。 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直接采取...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


·龙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龙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有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进行商品房开发。各地土地部门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及土地供求情况等,制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失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还是拿到的补偿款金额。那么,龙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看看我...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公司。公司不断壮大的过程中,为了跟上发展的脚步,成立分公司就是一种有效的办法。那么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


·暂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暂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用以证明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凭证,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人不得对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权益进行侵犯和剥夺。那么土地使用证该如何进行办理呢?暂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所以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的是让拆迁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所出版的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 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 3、违约责任要清楚。 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 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明 二、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