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认购合同,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认购书签订后不退定金
典型条款:“认购人签订本认购书时,即交付定金。认购书签订后,定金不退。”
律师点评:定金条款是对合同签订双方的约束。认购合同签订后,无论何种原因,定金不退还,这是单纯站在开发商立场设立的。
消协支招:上述条款改成:“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是因出卖方原因或过错而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认购人的定金。”
2、收取诚意金却无息退还
典型条款:“认购当日,如乙方认为甲方房源有任何不妥之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全部诚意金。”
律师点评:开发商在领取到(预)销售许可证之前,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都属于违规行为。无息退还诚意金是免除开发商责任的无效条款,也是开发商短期融资的一种手段。
消协支招: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约定因开发商过错导致购房者选房不成,开发商在返还诚意金的同时,还应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3、模糊“认购”概念好圈钱
典型条款:“认购人须在签订此房保留协议之日向出卖人支付保留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并在三日内根据所选择的付款方式补足其余房款。”
律师点评:通过与认购人签订所谓“房屋保留协议”,等于是集购房者的钱去建房。
消协支招:如果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应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4、面积误差设置退补陷阱
典型条款:“本预定书所签订之房屋面积为暂定面积,暂定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差异部分按本预定书约定之价款多退少补。”
律师点评:该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面积误差过大,将影响房屋户型结构甚至使用功能,或房屋总价款增加幅度较大,增加认购人付款压力。
消协支招:与开发商明确约定购房者能够承受的面积误差,对不能承受的面积误差约定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
5、借法律术语来为其免责
典型条款:“开发商所提供的相关销售资料及销售人员口述,仅供示范或参考之用,所有细节最终以政府审批之图及相关法律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认购人应清楚明白。”
律师点评:该条款排除了开发商所做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成为要约的任何可能性。其内容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为无效条款。
消协支招:对开发商的任何宣传资料或口头承诺,消费者要把相关内容写入合同或将开发商提供的价格、效果图、户型图、海报等作为合同附件,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6、退认购房得开发商点头
典型条款:“所购商品房一经认购,非出卖人同意,不准退。”
律师点评:开发商设立该格式条款,显然排除了认购人依法解除《商品房认购合同》的权利,将这种权利的行使限制于“经开发商同意”,将退房的决定权绝对控制在开发商手中。
消协支招: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认购书、认购单、定购单、预定书等有类似约定,应要求开发商删除。同时,须添加开发商不能履约卖房应承担的责任。
7、资料不实的责任不对等
典型条款:“认购人声明此预定书内由其提供的资料全属真实。如因资料失实致使双方协议无法履行或通知延误,一切责任概由认购人负责,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律师点评:该条款属于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格式条款。双方签订合同,都得向对方提供真实的材料,此条款却只字不提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消协支招:购房者应在协议中约定开发商提供不实资料的违约责任。
8、约定举证责任藏“玄机”
典型条款:“对于证明认购人是否按时到指定地点与出卖人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举证责任,由认购人承担。”
律师点评:此条款属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并暗藏“玄机”,可能会导致开发商将预定商品房转让,或开发商没收认购人定金。
消协支招: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留存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对签约情况以书面、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或请公证人员公证。
9、开发商单方限制解约权
典型条款:“认购人已接受公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并同意按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签约。”
律师点评: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如有定金条款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认购人。
消协支招: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后,将协商后的合同文本作为双方认购协议的附件。
10、规定限制购房者协商权
?
典型条款:“认购人签订本认购书时,已对认购条件有充分的了解并同意遵守,对所认购商品房状况也已充分了解。”
律师点评:开发商想根据此条款限制购房者对合同条款的协商权,认购人不能以对“认购条件”不了解或误解为由,拒绝签订合同。
消协支招:要查清楼盘是否属于合法的销售范围,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实际购房的情况下,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协议、合同,购房者都应当小心注意。当然,在签订不同的合同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是不同的。上文中已经为您介绍了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若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偿也受到人们的普通关注,而政府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看一看当地的拆...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不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购房合同,支付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不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房款之后,交易就算完成。由于我国对房屋这样的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行。那要是不及时过户的话,此时买方有哪些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及时过户买方有哪些风险 1、如果此时出卖人...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一、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


·一、公民的两限房怎么写遗嘱?
      一、公民的两限房怎么写遗嘱? 可以直接写入遗嘱处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订立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胎儿或者其他靠被继承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需要预留相应遗产份额)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产生法定效力。关于遗嘱的法定形式在民法典第一千...


·如今很多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不过也会与购房者约定具体
      如今很多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不过也会与购房者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当对于购房者而已此时购房的风险就会大大的增加。不过要是此时购房者是按揭买房的,那要是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
      您对于离婚这件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还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因为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判决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的陈述方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范文。事实上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律师代理词之只需要将内容表述清楚,将明确指出不造成模糊概念即可。具体的内容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 要经历多长时间这个问题,除了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的审理期限外,如果案情重大复杂,还有可能存在延期审理的情况,况且实践中还要考虑法官的工作效率问题,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要在6个月内审理完毕。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