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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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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构成。此次调整后我市土地补偿费市区和亭湖每亩为18000元,其他县(市、区)每亩为16000元,比之前分别上调了4000元和3000元。安置补助费市区和亭湖范围内每人为17000元,其他县(市、区)每人14000元,分别上调了4000元、3000元。
这次的新补偿标准对地类也作了调整。原征地补偿地类是按每亩耕地计算,新调整的征地补偿按每亩农用地确定计算基数。这意味着大大扩大了补偿的范围。农用地范围在耕地的基础上增扩了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这些地类实行同一个征地补偿标准;在计算上增加了征地补偿的计算基数;同时增补了征收建设用地要按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土地按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新补偿标准实行了同地同价。新标准明确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执行省、市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务院规定标准高于省、市,执行国务院规定标准。其他行业项目一律实行同地同价。
为确保征地补偿及时、准确、足额到被征地农民手中。我市将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纳入法律轨道,要求各地在征地报批前,必须将土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存入征地补偿的预存账户,并严格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在征地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付款。
过去,被征地农民只有必须选择社保,新政则改为由农民自愿选择。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的,应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及全部安置补助费发给农民。同时建立征地补偿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征地补偿执行到位。
不少人觉得自己家征地补偿数额偏少,其实主要是因为各地征地补偿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所以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不少地方开始调整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也同样经历过了调整,调整之后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数额比原来的标准高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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