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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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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3、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对抚养权没有明确的定义,至于哪些主体有资格抚养,抚养权人之间的优先顺序,抚养权人的范围,抚养条件等我国的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婚姻法》规定了“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个总的基本原则。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都要依法得到保障。不能因为抚养权的争夺忽略监护权。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和监护的义务,只是在实践的案件中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建议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解决纠纷。

    1、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监护权的依据。

    2、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会获得监护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3、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监护权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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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 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


·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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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是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如果双方最终离婚,既可以要求法院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也可以要求另一方一并支付婚姻存续期间应当给付的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轮流抚养”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


·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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