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券种类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1、按是否记名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1)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2)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2)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目的分类
(1)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4)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2)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二、设备债券的形式
设备信托债券是指公司为了筹资购买设备并以该设备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主要由航空公司,货运和航运公司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飞机、轮船和货车。用于抵押的这些设备是航空、货运和航运公司经营的关键资产,一但公司破产,抵押品容易被接管公司所购买。
1、第一种形式是需要设备的运输公司与银行或信托公司谈判,由银行或信托公司作为信托人,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给信托人。信托人负责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到期偿付本金。当运输公司破产时,信托人拥有作为抵押的设备,并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并负责偿付本金。
2、第二种形式是信托人拥有这些设备的所有权,但由运输公司发行债券,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到期偿付本金。信托人不保证债券发行人能按时子回复利息和偿付本金,但他参与这笔借款的管理,当公司破产时,使接管这些设备,并负责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偿付本金。
以上就是对公司债券种类设备债券形式所做的相关介绍,设备债券是公司债券种类中的一种,主要是以即将购买的设备作为抵押品发行公司债券,而设备债券根据其所有权的不同有两种主要的表现形式。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没有借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借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没有借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又没有欠条的应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然后才能起诉,证据除了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超过一定的期限后,将有可能使债权难以收回。那么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借条...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构成特征?
      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是很容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此时,要是情节严重的话,那么法律就会从重处罚。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还是应当先了解清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构成特征,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非法...


·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因抚养费纠纷而起诉的离婚案件非常普遍。夫妻办理离婚,若当时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不与其生活的一方按照法规必须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原告可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等措施,属于特殊经济情况,无力支付的可进行协商。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婚...


·借条没能力尝还会负刑事责任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5号)...


·首例上市公司债券违约怎么处理?
      首例上市公司债券违约怎么处理?1、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债务人可就后续的偿债安排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


·最高法院夫妻共负债务的承担怎么认定?
      最高法院夫妻共负债务的承担怎么认定?应当共同承担和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


·私人信贷死当后 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
      私人信贷死当后 我与抵押公司的债权转让问题怎么解决 在债权让与中存在着债权表见让与的法律制度,我们可将债权表见让与定义为,让与人并没有实际将为债权转让成功而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这种行为视力有效。很明显,债权表见让与制度是为了保护债务人而设置的。至于第三人是否明知没有获得债权则在所...


·民法总则可变更删除的条款有哪些
      民法总则可变更删除的条款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可变更删除的条款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在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
      在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 一、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们知道,涉及到借款问题时,当事人最好是签订借款协议。这样既能记录借款的事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争议,还能在遇到争议时,成为有力证据。那么,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写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