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很多家庭有了一定积蓄之后,就想再买套房子,用于投资。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很多地方对二套房实行差异化信贷,一些地方二套房首付比例很高。所以夫妻双方在购房之前,有必要了解所购房产是否属于二套房,那么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2、夫妻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3、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二、二套房信贷方面的政策是怎样的?
央行、银监会发布二套房房贷政策,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关于二套房贷款政策认定标准政策内容。
综上所述,我国对二套房贷款实现差异化管理,在很多地方,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要比首套房高很多。居民家庭在购房之前,应该了解当地对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名下有未结清贷款的房子时,再次购房就属于二套房性质,就要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和利率标准了。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签了合同后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
      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需要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屋如达不到交房条件,业主一般有权推迟收房。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


·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是什么样的
      离婚是您熟悉的话题,现如今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离婚涉及的财产纠纷很多,其中最大的是房产的纠纷,离婚要把房产的归属权问题解决好,不然很难离婚。房产也会涉及到更名的问题,对于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您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 一、离婚房产更名流程是什么样的 ...


·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一)财产问题 1、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2、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买不起房,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房屋是家庭的基体,房屋就是人类生存的寄托,在这里避开外界一切干扰,人们都为拥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房屋质量出问题就会影响使用者的权益,那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我国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
      我们指导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高,导致在离婚过程中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需要去解决,主要的问题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还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


·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租赁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扩大。然而,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还远没有进入一个法律的市场,因此出现了很多房屋租赁的纠纷。那么房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较为...


·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一、预查封的房屋可否解除买卖合同? 预查封的房屋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这套房屋可能被法院查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


·相信我国公民已经见惯了在租房的时候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对
      相信我国公民已经见惯了在租房的时候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对于租客来说,房租并不少,往往还得不到正常的一些权益。但是,现如今,我国各省市已经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很多人在第一次听到租售同权的时候,并不太理解。所以,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叫租售同权? 一、在...


·房屋租赁过程中违约怎么办
      房屋租赁过程中违约怎么办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