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是怎样的?

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 表 说 明

一、封面的填写

(一)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二)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三)登记号: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号。

(四)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校验的日期。

二、医疗机构简况及诊疗科目申请表的填写:

(一)医疗机构名称:指经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请参照卫生部第35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二)所有制形式:在后面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三)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例: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省属,那么它的隶属关系填省属(2);若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地区属,它的隶属关系填地区属(3);企事业单位下设医疗机构按此确定,不能笼统地划归其他类(9)中。

(四)主管单位名称:即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的名称。

(五)服务对象:只选择一项填在括号中。

(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况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中出生年月日栏,应将日期也填报上,专业栏填写所修专业,不要填工作科室专业名称。

(七)占地面积:按土地使用证面积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占用数填写。

(八)资金总计:固定资金加流动资金,应与月报表中的资金占用额一致。

(九)固定资金: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

(十)诊疗科目申报表的填写:按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在申报表中一、二级科目前打“√”或“×”,如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只有一级科目的,二级科目按实际开设的科目填写。

三、人员情况的填写: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各科人员数填写完后,认真核对,合计准确。

(一)职工人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职工。医学院校教育编制主要工作在附属医院的人员也统计在职工总数中。“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二)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

(三)“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数”应为“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之和。“行政后勤人员数”应为“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之和。农村医疗机构需填上乡村医生、村卫生员数。

(四)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但其人员数不统计在职工总数中。

(五)“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理疗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六)“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和职能科室(包括院办公室、人保科、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设备科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除外。

(七)“其他人员”指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行政后勤人员。

(八)“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

四、仪器设备的填写: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名称及实际的数量。

五、业务工作概况的填写:

(一)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二)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天或是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三)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四)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

(五)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六)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

出院人数 / 平均开放病床数

(七)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床日数 / 出院人数

(八)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九)国家拨款中:经常性拨款指财政拨给医院的差额补助;专款指财政专项拨款。

(十)业务收入:指医院的收入合计,含医疗、药品、试剂和其它收入。

(十一)业务补助和专项补助:指工业及其它部门举办的医疗机构中,由主办单位拨给的业务性补助和专项补助经费。

(十二)集资:指医疗机构以各种名义集资款。

(十三)贷款:指医院向银行或向财政贷、借入的资金。

(十四)收入来源的其它收入包括专用基金中的药品优惠价收入。

(十五)检查费:包括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化验收入。

(十六)门诊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决算报表中门诊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十七)住院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年终决算报表中住院收入加住院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十八)诊疗费:指新医疗收费标准中的门诊、住院诊疗费收入。

(十九)基本工资:工资目开支的工资。

(二十)奖金补贴:指各类奖金支出及业余医疗补贴。

(二十一)药品购置:指药品费支出。

(二十二)设备购置: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设备购置费。

(二十三)消耗品购置:指卫生材料、其它材料、低值易耗品支出。

(二十四)维修:指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维修费。

(二十五)其他:指补助工资-业余医疗提成+职工福利+公务费+原材料+业务费+租赁费+其他费用+院长基金支出+集体福利基金支出。

(二十六)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急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二十七)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二十八)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如上所述,便是惠州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的填表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对于医疗机构校检申请书,您一定要仔细认真的填写。因为只有经过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申请才能通过,继而进行登记或者受理。另外,医疗机构校检申请,相关的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医疗费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


·何为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
      何为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 一、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包括哪几种?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具体医疗损害责任分为三类: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


·小诊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
      小诊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延长怎么办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延长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6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到底有多长,这是困扰广大患者的一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法律规定可以得到答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


·医疗纠纷打官司多少
      医疗纠纷打官司多少钱? 一、医疗纠纷打官司多少钱? 当事人应在收到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不能随意乱收或减、免,但对于特殊情况,当事人交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并附理由和...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回避?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回避?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专家回避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时,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二、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


·医疗过错百分之50赔偿金是多少
      医疗过错百分之50赔偿金是多少 医疗过错百分之50赔偿金是多少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医疗赔偿要怎么算住院伙食补助费?
      医疗赔偿要怎么算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医疗赔偿要怎么算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裁决的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裁决的规定有哪些?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