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只同其签署入职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入职协议上面也规定了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地点等因素,有些员工就以为等同于合同,其实这是不对的。那么只签了入职没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劳动者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只签了入职协议没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难以证明劳动关系,没有保障。
2、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在未超过一年,未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前,单位可以随时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3、没有劳动合同对岗位、工资、工作时间、待遇等劳动关系的主要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双会很容易就此发生纠纷。
二、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即是劳动关系。
三、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由此可见,入职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和员工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像只签了入职没签合同的情况,对于员工而言,蕴藏着不少风险,这样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员工很难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没有劳动合同的约定,双方在工资、工作内容和时间等方面也容易产生纠纷。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


·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农村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要赔偿双倍吗
      一般单位在最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2-3年,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到期之后也是可以进行续签的。但也有可能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要赔偿双倍吗?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 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 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劳动者在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无法向单位索要加班费。不过要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了。不过实践中这个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加班工...


·员工培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员工培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员工培训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并且这样的义务还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而消灭。但也有那种离婚或者分手之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现实中,要是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是哪些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是哪些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为了经济利益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企业单位会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会要求在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在青岛市,修建的住宅建筑,需要按照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


·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大多数的劳动合同都是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由于此时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